隨著網際網路時代的到來,電子商務作為一種全新的貿易方式全方位進入人們的日常生活,也給建立在傳統經濟貿易方式基礎上的國內稅收制度帶來前所未有的衝擊。對此,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省僑聯副主席陳乃科建議,需給予電子商務寬鬆的稅收政策環境,從而帶動整體經濟結構的轉型。
國務院辦公廳2005年出臺的《關於加快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提出,研究制定鼓勵電子商務發展的財稅政策,抓緊制定促進電子商務的稅費優惠政策。意見提出,特別是在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初級階段,尤其要注意鼓勵問題。如對現行稅收制度和徵管制度的改革和調整應以不阻礙電子商務的發展為基本前提,即使是在電子商務發展到一定規模時,建立和完善電子商務稅制也要順應電子商務發展的方向。
陳乃科代表認為,零售環節稅收規模小、徵稅成本高,生産製造環節是稅源的大頭,一般商業零售毛利潤也就是10%左右,應抓大放小。“稅收徵管的第一個環節先要把生産環節管住,那麼大部分稅源就管住了。”
“電商平臺只是零售環節,毛利率低;生産、出廠環節大部分稅收已完全納入徵管體系”,陳乃科進一步舉例稱,以浙江省為例,2012年浙江個體戶數量佔到總體納稅人數量的66%,但個體戶的稅收比重僅佔總稅收的2.36%,比重佔的很低,但是消耗了大量的稅務機關資源和精力。
“加快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就必須加快建立寬鬆的稅收政策,從而帶動整體經濟結構的有利轉型”,陳乃科表示。
對於電子商務稅收範圍的界定,學界已有不少討論。在社科院日前舉辦的《電子商務:新的生産力》研討會上,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認為,中國現階段電子商務領域佔主導地位的是B2B,網路零售交易額僅佔電子商務交易額的16%左右。而在網路零售交易中,B2C模式下企業利用網路實現的銷售已經納入了稅務機關的徵管範圍。C2C交易平臺中大量的小微企業和個人,處在創業初期階段,如何制訂符合中國現階段國情和有利於電子商務發展的稅收政策,是需要認真研究的重要問題。
據資料顯示,淘寶網上95%的商戶月度成交額在2萬元人民幣的徵稅起徵點以下,而有規模(月成交額高於10萬元)的賣家,大部分都已註冊為企業法人,入駐天貓商城,通過了天貓商城非常嚴格的入駐資質審查門檻,提供營業執照與稅務登記證,接受國家的工商與稅務登記的嚴格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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