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只是徵求意見稿,但《網際網路食品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還是在業內引發巨大爭議。
引發爭議的是,“處方藥”出現在了徵求意見稿中。這意味著,如果該辦法通過,未來處方藥或將可以在網際網路上銷售。此舉被認為是對網際網路銷售藥品的鬆綁。畢竟到目前為止,處方藥主要在醫院銷售。
在藥品零售界,已經有多家企業對此表示不滿,而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內部,對此也是爭論頗多。徵求意見結止日期已經過去10多天了,這個新規的未來仍不明朗。
擔心藥品濫用還是擔憂市場被分流
5月28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上,貼出了一則通知,要對《網際網路食品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按照要求,徵求意見將持續一個月。
在最初的幾天,業界還沒有太多動靜,但從6月13日開始,各種意見開始出現。當天,中國藥店醫藥電商研究中心主辦了一個座談會,與會者總結出若干網際網路銷售處方藥的好處。
6月17日,在湖南長沙也舉行了一個座談會,包括老百姓大藥房在內的多家公司或機構,總結出了鬆綁網際網路銷售藥品的諸多害處。
老百姓大藥房董事長謝子龍的基本觀點是,網上藥店是屬地管轄,銷售範圍卻覆蓋全國,大大加劇了監管難度和監管工作量。如果再降低網上藥店準入要求,可能會導致網上假劣藥氾濫。
6月18日,在北京,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官員與幾十家藥品零售企業、藥品行業協會的代表坐到了一起,就上述徵求意見稿交換看法。這其中,有國藥集團、上藥集團、廣藥集團、九州通、同仁堂、老百姓大藥房、華潤醫藥等藥品零售企業,也有化學藥品協會、藥品設備工業協會、藥品商業協會等組織。
一位參加了這個座談會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座談會來得倉促,但一些外地的藥品零售企業當天淩晨三點多趕到北京,就為了當面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官員提意見。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官員態度很明確:“不能等所有條件都成熟再放寬網上售藥,等條件都成熟了,我們頭髮都白了。”
在這次座談會上,老百姓大藥房等企業和機構持反對意見,而包括中國非處方藥協會、中國醫藥設備工程協會等在內的大多數機構則持贊同意見。
謝子龍在座談會上提出,放寬網際網路售藥面臨四道難關:醫院處方不外流,網售處方藥難以進行;醫保報銷銜接有障礙;配送安全難保障;可能造成藥品濫用。
謝子龍以抗生素為例,認為目前雖然沒有放開處方藥的銷售,但實際上網上賣處方藥很普遍,抗生素濫用已很成問題,放開之後恐怕更成問題。藥監部門對實體藥店都監管不過來,何況網路銷售。
在他看來,即使要放開網際網路售藥,也只能是向連鎖藥店放開,單體藥店不能放開。
而在贊同者看來,放寬網際網路銷售藥品是不可阻擋的趨勢,監管並不是網際網路售藥的障礙。
在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會長于明德表示,藥品零售企業不同意放寬網上藥品交易的限制,不同意處方藥網上交易,這些意見均不妥。徵求意見稿是積極改革、順應全球同行業大趨勢的。零售藥店巨頭們不能為了小眾利益而犧牲大眾利益。
“實體藥店反對的原因就是擔心消費者分流。”國家行政學院副教授胡穎廉説,在我國,80%的藥品在醫院銷售,零售藥店只能分剩下的20%的市場,如果網際網路售藥再放開,實體零售藥店擔心這本來就不大的蛋糕又將被分掉一塊。
“不是所有的處方藥都能在網際網路上銷售”
其實,不論反對者還是支援者,對這個徵求意見稿的預期可能都有些過高。
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法規司相關負責人的説法,徵求意見稿並非徹底放開網際網路售藥:“不是所有的處方藥都能在網際網路上銷售。”
據介紹,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正計劃就這個徵求意見稿制定一個目錄,以界定網際網路銷售藥品的邊界。這個目錄可能會很窄,治療高血壓等慢性病的處方藥、常用但風險較小的處方藥會是這個目錄的主要內容。
除了這個限制,從事網際網路銷售藥品的企業也有明確限制,擁有實體藥店的藥品零售企業才具有申請網際網路藥品銷售的資格,而不是所有企業都可以進行網際網路藥品銷售。
看似邁出了一大步,實際上也僅僅是一小步。而這一小步,即使是在監管部門內部,也是爭議頗大。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個徵求意見稿在總局內部的各業務司室之間被廣泛爭議,有的部門認為要謹慎,有的部門覺得應該順應網際網路的潮流,還有的部門認為,把食品和藥品放在同一個監督管理辦法中不合適,應該分別制定管理辦法。
“業務司室對這個事情的爭論很激烈,這些年都沒有見過這樣的爭論。”上述工作人員説。
今年4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一位副局長帶隊到多地進行調研,以了解網際網路銷售藥品、食品的情況。調研的結果是,公眾希望能推動對網際網路銷售食品藥品的規範管理。
早在10年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就已經開始關注網際網路藥品銷售問題。
2004年5月28日,《網際網路藥品資訊服務管理辦法》出臺,當年7月8日實施。這個辦法不允許網際網路銷售藥品,只是允許通過網際網路向上網用戶提供藥品(含醫療器械)資訊服務。
2005年12月1日,《網際網路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正式實施,相比此前,“交易”兩個字被凸顯,網際網路藥品交易開始得到允許,這就包括了企業與企業之間的藥品交易,也包括了企業與個人之間的藥品交易。在面向個人的藥品交易中,處方藥還是禁區。
規定實施之初,對網際網路藥品銷售的審批一直很謹慎。到2007年7月31日,獲准可以通過網際網路銷售藥品的網站,全國只有4家。
但在最近兩年,網上藥店的申請和審批都獲得了加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顯示,目前網上藥店已經有209家。而在網際網路上,未經審批許可的網上藥店數倍于正規軍。僅2008~2010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就曝光了200多家網上黑藥店。
“網際網路銷售藥品已經是事實,市場還不小,監管部門覺得不如乾脆制定一個規章,把這個市場監管起來。”一位接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人士告訴記者,從監管的角度看,搭建網際網路藥品銷售的第三方平臺,是利於監管的做法,在這次的徵求意見稿中,有整整一個章節就是講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的。
網際網路售藥的春天到了嗎
事實上,眾多網際網路電子商務公司已經開始對藥品銷售動腦筋了。在一些電子商務平臺,已經有了藥品銷售的專門頻道。
2012年,全國網際網路藥品交易規模達到16億元。而在2013年上半年,僅天貓醫藥館的成交金額就超過10億元。
今年1月23日,阿里巴巴對中信集團旗下的香港上市公司中信21世紀有限公司進行總額1.7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0.37億人民幣)的戰略投資,收購後者54.3%的股份。
在此之前,這家公司在網際網路藥品銷售領域名不見經傳。但是,這家公司拿到了國內第一塊第三方網上藥品銷售資格證的試點牌照,還掌握著中國僅有的藥品電子監管碼體系。
北京中醫藥大學法律系教師鄧勇撰文表示,網際網路銷售處方藥是大勢所趨。有利於醫藥電商的創新和競爭,對消費者來説也是一項利好政策,有利於破除目前醫院“壟斷”處方藥和“以藥養醫”的怪象。
他拿出的數據顯示,美國網上藥店的銷售規模已經佔到整體銷售規模的30%左右,日本為17%,而歐洲則是23%。
實際上,針對網際網路藥品銷售,各國態度並不一致。胡穎廉告訴記者,瑞士、義大利、西班牙等國禁止網上售藥;瑞典的網際網路藥品經營權由一家國營企業獨享;法國僅允許非處方藥通過網路銷售;美國、英國、日本在嚴格監管的基礎上允許網上售藥;荷蘭則對此持完全放開態度。
“在我國,網際網路銷售藥品已經有10多年了,政策層面一直沒有放鬆的跡象。”胡穎廉告訴記者,監管部門的態度一直比較謹慎,擔心假藥劣藥氾濫。但實際上,儘管具有涉網因素的假劣藥品案件數量和規模均呈上升趨勢,但網際網路並不是産生假劣藥品的原因,只是藥品流通的一個渠道。完全放開或徹底禁止網際網路藥品經營都過於武斷。
在胡穎廉看來,網購的繁榮主要在於價格優勢和便利性,但藥品消費不可能提前鎖定,都是生病了才會去買藥,網購的優勢體現不出來。網際網路藥品銷售對實體藥店銷售並不會造成太大衝擊。
胡穎廉曾對網際網路藥品銷售的類別做過調查,結果發現,賣的最好的是計生類用品和簡單的醫療器械,處方藥、非處方藥的銷售並不理想。網購的主體是中青年,但這部分人群對藥品的需求不大,而且對網際網路銷售的藥品信任度很低。
“監管是焦點。”胡穎廉説,網際網路售藥的IP地址、交易發生地不一致,網上取證很困難,且很多時候不能作為法律證據,針對網際網路售藥的監管還處在起步階段。需要做的是把正規的市場培育起來,取締非法的網店。
在胡穎廉看來,網際網路藥品安全問題的實質,是現階段我國尚不發達的醫療衛生事業和醫藥産業生産力與人們日益增長的健康消費需求之間的矛盾。要管理好生産經營者,就必須服務好消費者。
本報北京7月14日電
[責任編輯: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