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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發電遭遇"屋頂"難題 10萬平米年省電不超70萬元

2014-08-08 09:44 來源:經濟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原標題:光伏發電遭遇"屋頂"難題 10萬平米年省電不超70萬元

  光伏發電遭遇“屋頂”難題

  國家能源局要求落實鼓勵政策,確保今年新增並網容量超1300萬千瓦

  近日,在浙江嘉興召開的全國分佈式光伏發電現場交流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吳新雄表示,各方要齊心協力共同推動分佈式光伏發電取得更大發展,確保全年新增光伏發電並網容量1300萬千瓦以上。

  2013年起,多項刺鐳射伏發展新政密集出臺,一批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迅速在國內落地,有力推動了光伏發電國內應用市場的發展,有效緩解了我國光伏企業面臨的外部風險。吳新雄表示,儘管取得了一定成績,但還要清醒地看到我國分佈式光伏發電還存在著屋頂落實難、貸款融資難、並網接入難、電費回收難等亟待解決的問題。

  “企業的現有屋頂,絕大部分都沒有考慮到光伏發電的要求,承重、防漏、安保都有不少問題。”浙江省能源局局長吳勝豐告訴記者,比如,擁有10萬平方米屋頂的大型企業,通過出讓屋頂獲得的電價節省每年不超過70萬元。如不考慮社會責任和政府推動,僅從經濟角度衡量得失,許多企業不願意提供屋頂。

  除了屋頂難題,企業融資也遇到不小阻礙。一些金融單位不但沒有對光伏發電予以支援,反而嚴控對光伏項目的貸款發放,中小企業未獲得銀行貸款。以浙江省為例,今年的光伏發電融資需求110億元,但目前僅落實15.2億元。

  吳勝豐表示,目前個別市縣電網接入週期仍偏長,並網手續煩瑣。光伏發電投資方提出的光伏發電就近消納要求很難執行,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推進。即使成功並網的項目,由於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運作週期長,光伏發電企業擔心屋頂企業虧損、破産或信用問題,對能否長期收到電費存在顧慮;屋頂企業對電費發票等有顧慮;銀行對收費權抵押也存有顧慮。

  面對困難,一些地區在實踐中積極探索應對辦法。對於屋頂難題,浙江省堅持限制性要求和激勵推進相結合,明確用能大戶和屋頂面積大的企業參與光伏發電的責任義務,並要求新建廠房需預留安裝光伏發電空間。廣東佛山三水工業園區在電站建設過程中引入金融和保險機構,通過金融平臺和保險産品,讓一個個發電項目變成一個個資本市場運作的項目。江蘇省電力公司超前開展電網適應性研究,加大配電網智慧化改造力度,不斷提高電網接納能力。

  “體制問題,實際上是政府支援模式創新問題。除了政策支援,我們從管理、並網、運維全方位加以支援。通過引進專門的光伏雲公司等第三方專業運維公司,負責分佈式光伏電站的融資、總成、營運、安全、計量、資訊等服務,有效解除了投資方、屋頂業主的後顧之憂。”嘉興市委副書記、市長肖培生説。

  吳新雄透露,國家能源局將重點研究和落實可再生能源配額制、“新城鎮、新能源、新生活”行動計劃,以及綠色能源縣的非化石能源使用比重等相關政策措施,加強對重要環節的監管,為分佈式光伏發電做好服務。(記者 王軼辰)

[責任編輯: 陳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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