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從區域分佈看,第一批示範項目覆蓋了14個省市和1個計劃單列市。其中,華東地區入圍項目最多。而第二批PPP示範項目區域格局發生了明顯變化,其中,華中地區以57個項目位列第一,西南地區以40個項目位列第二。
21世紀宏觀研究院分析師 王海平
近期,財政部公佈了第二批PPP示範項目(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示範項目)206個,總投資額約6589億元。加上2014年底公佈的第一批項目,至此,“國家級”PPP項目已達到了236個,總投資近8400億元。
從30個到206個,從1800億到6589億,前後兩批“國家級”項目之間區域和行業變化如何?在中國漸進式改革的框架下,PPP項目的運作是否已經找到了成熟的、可複製可推廣的模式?
21世紀宏觀研究院聯合江蘇省住建委、南京財經大學和南京卓遠城鎮化研究中心進行了研究。
從華東到華中:兩批項目分佈區域差異明顯
在第一批財政部PPP示範項目中,江蘇成為了“中標”最多的省份,但從第二批項目看,中原大省河南卻成了項目數最多的省份。在第一批項目中,河南上榜為零,但在第二批卻有41個項目入圍。
從本次河南41個項目所涉領域來看,涉及到市政、交通、水務、教育、文化、養老五個領域,進入了河南的省、市、縣等各個級別行政轄區,這意味著“全覆蓋”。
21世紀宏觀研究院認為,作為傳統意義上的“糧倉”,河南的城市化發展較為滯後、工業基礎亦薄弱,隨著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傳統的投融資模式已無法滿足日益增加的城市建設需求,PPP或為當地的一個契機。
與河南相反,在第二批示範項目中,北、上、廣、深等地項目較少,上海甚至為0。這些國內一線城市,城市化、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體系已較為完善,加之城市財力豐厚,因此對PPP的興趣並不大。
從263個“國家級”的PPP項目分屬的行業領域來看,第一批示範項目以存量(22個項目)為主,只有8個新項目,涉及軌道交通、供水供暖、污水處理和垃圾處理等多個方面。
第二批PPP示範項目仍集中在公路、軌道交通等基礎設施,以及養老院、醫療設施、教育設施、城市管廊等公用設施較多,分佈在市政、水務、交通等領域。
而在市政領域中,多以垃圾焚燒發電、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垃圾處理等項目為主;水務領域中,又主要集中在污水處理、河道整治、供水引水等。
21世紀宏觀研究院認為,第一批之所以以存量項目為主,主要與當時的經濟形勢關係密切,財政部希望通過引入社會資本參與存量項目的改造和運營,化解當時最為著急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債務風險。
從區域分佈看,第一批示範項目覆蓋了14個省市和1個計劃單列市。其中,華東地區入圍項目最多,達到19個,佔整批PPP示範項目的63%以上,東北、華北各為3個,西南地區為2個,西北、華中、華南地區均為1個。在入圍的城市中,江蘇省以9個項目居首,安徽4個入圍項目排第二,河北、吉林、浙江等省份也有部分項目入圍。
而第二批PPP示範項目總共有28個省(市、自治區),以及寧波、廈門2個計劃單列市,區域格局發生了明顯變化。
其中,華中地區以57個項目位列第一,西南地區以40個項目位列第二,華北、華東、東北、華南、西北地區分別為31、28、20、19、11個,入圍省份中河南省以41個項目“遙遙領先”,與第二(雲南18個)、第三(河北14個)拉開了明顯的距離,而第一批項目中居首的江蘇省此次只有5個項目入圍。
21世紀宏觀研究院認為,首批示範項目申報時,有關PPP的規範指引文件並不全面,同時各地對這一新生事物的了解仍需要時間,因此上報項目並不多。
第二批審核更嚴格 強調合規和落地
在兩批項目中,各地分別上報了120、782個項目,而財政部從中遴選了30、206個,數量和投資金額暴增了7倍、3.7倍,但前後兩次的“入選率”基本維持在25%。
雖説“入選率”並未出現較大幅度的變化,但事實上相較于第一批,第二批在總體呈現數量多、金額大、覆蓋廣、加強監管、重視落地等明顯特點。
21世紀宏觀研究院發現,第二批示範項目的評審較之第一批更加嚴格,其評審表標準分成了定性、定量評審兩步走。
其中,定性評審主要審查項目的合規性,包括主體合規性、客體合規性和程式合規性,主要有8項細則,按照規則,定性實行“一票否決”:即只要有1項不符合要求立馬淘汰。
21世紀宏觀研究院與卓遠城鎮化研究中心通過研究發現,定性分析中“實施項目是否合規”成為了PPP項目能否進入“國家隊”的最大“殺手锏”,其主要原因在於:
在政府方面,國有企業和融資平臺公司作為代表政府簽署PPP項目合同,不符合規範要求;作為社會資本方,未按國辦發42號文要求剝離政府性債務,並承諾不再承擔融資平臺職能的本地融資平臺公司,同樣“不符合規範的”。
21世紀宏觀研究院認為,這實際上是當下地方政府國有融資平臺改革不到位導致的。
定性評審通過後進入定量評審階段,主要從申報材料的規範性、項目實施方案的合理性、財政中長期可持續性、融資可獲得性、項目實施進展、推廣示範價值、化解債務及改善公共服務供給等八大方面進行評估,總計100分。
21世紀宏觀研究院發現,第二批示範項目評審專用,“項目落地”的條件分數超過10分,所佔權重最大,而落地的因素包括“項目推進進度、項目具備的條件、相關佐證文件資料、專家經驗判斷等。”
在第二批示範項目中,財政部還“新增加”了“項目對接人、聯繫方式”,要求“項目人”能夠隨時回答“抽查”中出現的任何問題。
另一個嚴格的審核的設置是,財政部為了促使項目規範開展,在第二批中建立了“能進能出”的示範機制:即項目交易結構發生重大變化而不能採用PPP模式,或1年後仍未能進入採購階段的,將被調出示範項目名單。因此,目前第一批已有3個示範項目被剔除。
[責任編輯: 吳曉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