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高管過勞猝死頻發的背後]
證券時報記者 李雪峰
就在上周,天津一家藥企的財務總監在不惑之年匆匆離世,而近一個半月以來,先後有7位上市公司高管與世長辭,其中大多數人時值盛年,令人抱憾。
生老病死原本是正常的生理現象,不過在“過勞”狀態下,企業高管往往成為病魔摧殘的對象,尤其是作為公眾人物的上市公司高管,在面對社會、公司及家庭的多重壓力下,時常高負荷工作,甚至不惜超越生理極限。
歷數上述英年早逝的高管,不難發現,僅擔任一個職位的人極少,絕大多數人是身兼數職,既是這家公司的總經理,又是另外一家公司的獨董,此外還擔任了不少社會職務,如某大學兼職或客座教授,某研究機構或政府部門顧問等。
表面光鮮的背後,這些高管無疑承擔著更多的責任,而履行責任的過程實際上就是對身體健康提出挑戰的過程。
儘管部分高管確實能夠同時兼顧工作與身體,但更多的卻是在本應休息的時間段繼續工作,或黑白顛倒,或晝夜不分。更嚴重的是,社會輿論進一步加劇了前述不正常行為,甚至綁架了高管的正常作息。例如記者尚在求學階段時,老師時常在課堂上表示某某知名人士每天睡眠時間僅有4個小時,依然精力充沛且事業有成。
深圳南山某擬上市公司的一位高管經常在半夜起來審閱公司的銷售及財務報表,並稱半夜工作的效率更高。當這種做法成為企業高管普遍做法的時候,就不得不引起重視,以時間換效率的做法是否可取值得探討。
廣州某上市公司董秘對記者表示,公司董事長歷來是上班最早的一批人,自從公司上市後,董事長上班更早,下班更晚,唯恐公司出現一點問題。據了解,2009年後上市的公司普遍存在這樣的心態,擔心上市之前的高增長在上市之後難以持續而被扣上“業績變臉”或“圈錢”等帽子。上市後,企業迅速變成了公眾公司,成千上萬的人也成為了該公司的股東,這些新增股東可動用投票權對公司的重大行為進行干預,無疑給公司創始人等原有高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這種背景下,高管超負荷工作似乎難以避免。
對於上述情況,其實很早就有人建議這些公司聘請職業經理人管理公司,而創始人則逐步退出公司的日常管理。而事實上,相當一部分民資背景的企業,尤其是存在一股獨大現象的上市公司,往往將上市公司治理變成了家族式管理,在日常經營上不願意放權,擔心外聘職業經理人會影響公司的正常架構,客觀上造成了事必躬親的尷尬局面。
同樣是上述深圳某擬上市公司,據稱該公司財務總監連發票類原始會計憑證都要親自查驗,每天忙得很晚才下班。其實該財務總監也想把權力適當下放給財務經理,但總是擔心財務經理會出差錯,而影響到公司的正常經營。
家族式管理在客觀上對公司高管形成了綁架,而人才斷層也經常綁架核心高管。某些公司的副總或技術總監等中高層管理人員往往是公司的業務、技術骨幹,個別上市公司的技術專利甚至完全來自於某一高管。由於人才培養及引進工作不到位,造成斷層現象,於是該高管被死死的限制在固定崗位,無法抽身。當這些高管長年親自奔走于銷售或研發的一線崗位,健康狀況自然會頻亮紅燈。
優秀高管的離世不可能不會對公司造成影響,但如何避免高管長期過勞的工作狀態則是每一家公司、每一位高管都要審慎面對的問題,畢竟生命高於一切。
作者:李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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