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皇城根下挖地洞 怎能如此任性(銳評)
“挖地洞”現象,映照了執法的尷尬。要根治這一現象,需要提高依法行政的效率,首先要從凈化法治環境、提高公民的平等守法意識開始
最近,江蘇徐州市一位老闆的任性驚呆了整個網路,在其位於北京市德勝門的93號院內住宅違規挖掘地下室,導致路面塌陷。事後官方通報稱,93號院在沒有地下室規劃、審批和施工手續的情況下,私挖深度接近18米的5層地下室。當然,施工沒有設計圖、施工圖和監理方,施工隊甚至連施工資質都不具備。他們就這麼在北京城地底下夜以繼日地挖著地洞。
這座被挖塌的院子面向二環、背靠什剎海,就在老北京的“皇城根下”。在這樣的地方,沒有任何手續就開始“深挖洞”,真不知道業主的底氣從何而來。而且,在大街塌陷事故發生多天后,在受害鄰居怒吼、京城內外媒體狂轟濫炸下,業主終於姍姍來遲地道歉,卻辯稱挖洞是他人所為。
如此任性的“挖洞者”視法律法規如無物,難道就沒人能管得了嗎?還真不是。據媒體報道,2014年7月,當地街道辦事處和城管都接到群眾舉報,反映其私挖地下室。有關部門在調查後,也對其進行了相應處罰。但沒想到,幾個月後,他又開始悄悄動工,這一次更加隱蔽,直到挖塌了馬路。
當今社會流動性大,城市建設變化快,這給城市管理帶來了很大挑戰。但這不是不作為的藉口。試問,這麼長時間、這麼大工程量、這麼多渣土,就沒有引起相關部門的注意和警惕?後來,儘管有政府部門進行干預,但結果如何,就沒人跟蹤?毫不誇張地説,違法者的任性正是在政府部門的無所作為下一點點膨脹起來的。這讓人聯想起2013年京城某樓盤內“政協委員樓頂建花果山”的新聞,也是群眾嚷嚷了好些年,媒體吵吵了好長時間,違法建築才磨磨嘰嘰清理掉。近年來,在許多城市,私挖地下室已經蔚然成風,好像不在地下挖個洞,簡直不好意思説自己住的是別墅。
挖城市的墻腳,必須為自己的任性付出代價,法律的戒尺一定會打他的屁股。但我們必鬚髮問,面對此類公然對抗管理法規、藐視群眾利益、損害公眾設施的行為,政府部門職責何在?法律法規的尊嚴何在?手握權柄的城市管理者為什麼這麼軟弱,反應遲鈍,甚至玩忽職守、束手無策?
更大程度上,執法人員可能是出於無奈。大凡在光天化日之下,敢這麼我行我素,藐視公眾意見和法規法律的人,大都是“牛人”——要麼財大氣粗,要麼有權有勢。查他?神龍見首不見尾,見面難;管他?沒多大工夫,説情的、打圓場的電話、條子就來了,打不著狐狸惹一身騷;就是到了法院,也會因為“立案難”“執行難”而一拖再拖,久拖不決。總之,講理的説不過耍橫的;講程式的鬥不過耍賴的。
這麼一個小小的“挖地洞現象”,映照了執法的尷尬。這不是一個小問題。如何治理“挖地洞”,有人建議充分發揮好“紅袖標”的作用,有人建議調動視頻監控的法眼,云云。現在看來,顯然不是方法就能解決問題的。要提高依法行政的效率,首先要從凈化法治環境、提高公民的平等守法意識開始。
[責任編輯: 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