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陳麗平 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了解到,證券法(修改)起草組在認真研究全國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已形成證券法修訂草案。
在去年3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期間,海南代表團、陳瑞愛、安進、楊澤柱、莫小莎等代表提出5件議案,建議修改證券法,拓展證券的定義、實行證券發行註冊制、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完善打擊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行為的法律制度、加強投資者保護、加大違法行為處罰力度等。
據介紹,修改證券法已列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和全國人大常委會2014年立法工作計劃。2013年12月,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牽頭,會同有關部門成立了證券法(修改)起草組,積極開展起草工作。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召開全體會議審議通過後,將修訂草案報送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徵求國務院辦公廳意見,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反饋意見加以修改完善,儘快形成議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代表建議修改土地管理法 正在積極研究修改時機條件
本報訊 記者陳麗平 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了解到,有關方面積極研究土地管理法修改的內容、方式、立法條件和時機。
在去年3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期間,姜健、章聯生、黃志明、邢克智、傅企平、秦希燕、楊傑等代表提出9件議案,建議修改土地管理法,完善徵地補償制度,縮小徵地範圍,嚴格徵地程式;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規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改革完善宅基地制度;完善用途管制和耕地保護機制;按照體現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並保持長久不變的原則,修改第十四條“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的規定;明確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自動續期後仍有償使用;規範和完善行政執法,加大對土地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明確縣級或縣級以上不動産登記機構為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權的主體;明確居民住宅與企業土地個人依法擁有所有權,可以自由轉讓等。
據介紹,修改土地管理法已列入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目前,有關方面正根據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對土地徵收及農村土地相關制度等提出的一系列改革任務和舉措,積極研究土地管理法修改的內容、方式、立法條件和時機。對於議案提出的建議,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將在相關工作中認真研究。
代表建議制定慈善法 內司委正積極開展起草工作
本報訊 記者陳麗平 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了解到,2014年,全國人大內司委積極開展慈善事業法起草工作。
在去年3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期間,劉衛星等30位代表提出制定慈善法的議案。議案提出,由於慈善事業立法不完善,監督機制缺失,社會公眾對慈善行業和慈善組織信心不足,慈善公信力不高。建議儘快制定慈善法,對慈善活動的原則、慈善組織的法律地位、慈善行為的規範、資訊公開、稅收優惠和監管機制等作出規定,以促進慈善事業更好更快發展。
據介紹,制定慈善法已經列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第一類項目,並確定由全國人大內司委牽頭起草。在法律案起草過程中,內司委將認真研究代表提出的意見,完成好起草任務。
代表建議制定海洋基本法 國家海洋局已啟動起草工作
本報訊 記者陳麗平 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了解到,國家海洋局已啟動海洋基本法的研究論證和起草工作。
在去年3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期間,代表提出議案要求制定海洋基本法。
依照全國人大議案處理辦法的規定,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分別向有關部門書面徵求意見,並赴山東調研,與軍隊、涉海單位、漁民代表進行座談。各部門和地方對制定海洋基本法的必要性、法律應規範的內容有比較一致的認識。
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認為,議案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反映了人大代表對維護國家海洋權益、發展海洋事業的高度關注,特別是對合理利用海洋資源、保護海洋環境、發展海洋經濟、增強國民海洋意識的重視。目前,海洋基本法已列為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的第二類項目,由國務院牽頭起草。外事委員會將繼續關注和推動立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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