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報道,大理白族自治州紀委通報違反作風建設規定典型問題,其中包括大理州安監局採購清單出現路易威登(LV)等外國品牌,大理州紀委給予州安監局局長常建華黨內警告處分。因為大理州安監局在設備採購中沒有嚴格執行政府採購相關規定,致使採購物品清單中出現路易威登(LV)等國外品牌。(1月19日《京華時報》)
對於採購清單現奢侈品,有關負責人回應稱,主要是因工作人員不知道,“稀裏糊塗登記上的”。既然是“稀裏糊塗登記上的”,為什麼這種奢侈品牌還通過了採購辦的審批而進入招標程式?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機關事務管理條例》規定,政府各部門應當採購經濟適用的貨物,不得採購奢侈品、超標準的服務或者購建豪華辦公用房。
而今,“工作需要”變成了一個筐,什麼都可往裏面裝,其背後難以逃脫權力自肥之嫌。而且,一句“不知道”,就可成為奢侈採購的擋箭牌,無疑會給一些“灰色交易”提供可乘之機,奢侈採購自然是有增無減,社會怎麼能夠體現公平、公正?畢竟,時下的地方政府採購中心與政府採購監督辦公室都設在當地財政局,這等於是左手監督右手,誰能保證不是“只買貴的”呢?
其實,這更是一種政治攀比和權力濫用。要遏制這種不良風氣,應該立個規矩,把權力關進籠子,並在監管、問責上給力。否則,放縱這種追求高級享受的奢侈之風,面對尚未脫貧的群眾,將情何以堪?(玫崑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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