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金融行業,如果有2000家以上的機構規模,其中50家倒閉或者跑路,必然引起大規模的擠提;但在網際網路金融的細分行業P2P領域,亂象卻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
與其他網際網路金融相比,P2P由於門檻低、數量多、監管難,風險最大。相比而言,電商有交易數據支撐,第三方支付掌握支付過程中的資金流,而P2P什麼也沒有,只要一個網站一個 “站長”吸引一幫懵懂逐利的投資者,就能夠升旗開張。信用不彰、監管乏力、缺乏金融從業經驗,將導致網路借貸P2P一腳踏入民間借貸的泥潭。
從已經曝光的擠提案例看,最明顯的是自融自用,將融資所得用於控股股東自己的房地産等項目。而另一些平臺則以動輒10%以上的高收益吸納投資者,許諾可以隨時提取,這使得對資金鏈條與投資對象的要求極高,只求今天規模擴張,不顧明天險象環生。
P2P行業需要自救,不驅逐害群之馬,行業永無寧日。行業自律組織嚴格自律,是行業自主發展、減少行政干預的前提。在這方面,債券市場的行業自律值得參考,既活躍又有序。
行業已有動作,有關監管部門有必要順水推舟,成其好事。
8月26日,中國小額信貸聯盟在京正式對外發佈了《個人對個人(P2P)小額信貸資訊諮詢服務機構行業自律公約》,成立“中國個人對個人(P2P)小額信貸資訊諮詢服務機構行業委員會”這一自律組織,設立在中國小額信貸聯盟下。公約適用於P2P行業委員會全體成員機構,由所有P2P行業委員會成員機構共同遵守。自律公約對於資訊披露、資金管理、接受第三方審計有嚴格要求。如果照此執行,P2P必將迎來大發展。
很可惜,這一自律組織不具有強制性。8月,有55家機構簽署行業自律公約,未簽公約者堂而皇之照樣營業,公約因此變成對少數有信用、創品牌機構的懲罰。筆者接觸過非常誠信的P2P企業,與傳統金融業一樣,為了控制信用風險在各地設點調查,像啄木鳥一樣不放過欺詐項目的蛛絲馬跡,但這種可貴的努力被泥沙俱下的失信失序的P2P機構淹沒。如果有明確規章,不簽署公約、不加入自律組織者不能開張,則情況將有根本改觀,優勝劣汰會顯現威力。
監管者對於P2P的認知與監管是落後的,既未能培育內生的誠實守法的市場力量,也未能站在網際網路金融領先全球、彌補傳統金融短板的發展高度,建立監管協調機制。直觀表現,就是P2P的失信失序行為如野草瘋長,擠提蔓延。
監管者不能説沒有動作,但應對滯後,是無法跟上網際網路金融發展步伐的。8月13日,“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工作委員會”成立,首批發起單位25家,包括銀行、券商、保險、電商和網際網路金融公司等各類型企業。繼銀監會、央行先後針對網路信貸行業召開專題座談會後,“一行三會”等多部委組成的網際網路金融發展與監管研究小組,也曾聯手赴滬浙調研網際網路金融。
這樣的調研即使讓監管者對網際網路金融有了改觀,卻無法在短時期內建立基本秩序。P2P法律身份不明,如平安證券研究員付建所説,“從民間借貸角度看,網貸平臺應屬銀監會監管;而從金融創新角度看,它則應屬央行監管。但對於此類公司從事金融業務,尚存監管空白。對網路借貸平臺,法律還沒給出明確定義。”另一方面,由於技術日新月異,完善的監管難以形成。
P2P是民間借貸的網路變種,除了技術手段之外,其借貸、風控與通常的民間借貸沒有本質區別。怎麼管理民間借貸,就能怎麼管理P2P。金融監管要跟上網際網路時代的步伐,必須抓大放小,要等到法律重新修訂,金融手段“黃花菜”都涼了。監管層需要做的是,制訂底線遊戲規則,如絕對禁止自融自用,資訊必須公開透明,建立基礎風險指標,由自律組織承擔日常監管之職。既然債券市場可以做,而且效果不錯,為什麼不能將自律挪用到P2P市場?
中國需要金融創新,中國需要網際網路金融,民間借貸更需要P2P機構。如果説以往對民間借貸一直未認知到位、監管到位,導致吳英式悲劇層出不窮,現在剛好借助網際網路之力,將民間借貸與P2P合為一體,成為中國金融行業的一支生力軍。
沒有基本制度的金融業,是遲早會被毀滅的行業。網際網路金融的市場化,絕不意味著不需要監管。所有傳統金融的風險,如類似于關聯貸款的自融自用、極其可怕的期限錯配等,網際網路金融都存在,並且由於網際網路的技術特性、由於投資人以團購的形式低價投資,得以快速放大。在開始時沒有基礎規範,是坍塌的開始。
改革如果到位,P2P就會成為中國市場經濟的毛細血管;改革不到位、不及時,它就可能成為毒瘤——何去何從?
[責任編輯: 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