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27日電 首爾消息:韓國憲法法院26日裁定以法律處罰通姦行為違反憲法,侵犯公民基本權利,正式廢除在韓國實行半個多世紀的通姦罪。
當日韓國憲法法院9名法官對17起通奸相關案件進行統一審理,結果除兩名法官反對,7名法官贊成通姦罪侵犯公民性自主權、隱私權等基本權利,處罰通姦的現行法律條款違憲,由此在韓國實行62年的通姦罪被正式廢除。
得益於法院判決,韓國5000多名在2008年10月31日後因通姦罪被起訴或判刑的國民將不再受到法律制裁,否則根據韓國刑法規定,已婚通姦者和通姦對象均可被判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韓國于1953年在刑法中設立通姦罪,實行半個多世紀後,這一罪行在韓國日益引起爭議。支援者指通姦罪有利維護性道德,起到保護婚姻和家庭的作用;反對者稱通姦罪侵犯公民性自主權和隱私權,理應予以廢除。
2008年10月,韓國憲法法院曾裁決通姦罪合乎憲法,堅持將通姦行為入刑。其後韓國法務部公佈的統計數據顯示,2009年韓國女性犯罪人數超過40萬人,創下5年來新高,其中通姦罪最多,比例高達47.2%。
據韓國媒體報道,通姦罪被廢除後,韓國成人用品商立即收到“紅利”。26日韓國一家知名避孕套生産商的股價上漲近15%,另一家行銷緊急避孕藥的公司股價上漲9.7%,廢除通姦罪對成人用品消費的提振作用十分明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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