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央“一號文件”極有可能聚焦的內容之一,就是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而作為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林業改革即將邁出實質性步伐。《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從權威人士處獲悉,我國將在2015年針對全面深化林業改革出臺一系列文件,並修改和修訂一系列法律法規。據悉,這一輪改革包括國有林區和國有林場的體制機制改革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兩大方面,具體包括形成國有林區和國有林場金融機構債務初步解決方案,以及啟動林業集體資産股份權能改革試點等重要措施。
權威人士透露,2015年全面深化林業改革的工作規劃有兩大重點:一是建設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示範區,啟動林業集體資産股份權能改革試點,這將是中央即將啟動的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該項工作目前已在緊鑼密鼓地推進。據悉,為引導和規範農村産權交易市場,切實維護林權交易當事人合法權益,近日國家林業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發佈了《集體林地承包合同》和《集體林權流轉合同》示範文本。專家預計,照此發展形勢,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近期出臺可期。
據農業部副部長陳曉華此前表示,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重要目的是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産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等六項權能。(下轉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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