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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兒童影視分級”需要立法回應

時間:2014年12月22日 15:02 來源:武漢晚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房清江

  近日數名影視、教育、腦科學等多領域專家學者,推出了中國首個民間兒童影視分級制度,以孩子的年齡與發育特點為分界,將具體的分級細分為五級標準,並據此發佈了國産兒童影視劇健康指數。(12月21日《新快報》)

  近些年,國産兒童影視劇的製作水準廣受非議,其中暴力、色情等元素讓家長們普遍感到擔憂。受到國産兒童影視劇的影響,各地曾多次出現兒童仿傚影視劇中暴力場面,最終造成兒童傷害的案例。

  正因如此,社會上有關兒童影視分級的呼聲越來越強烈。規範的兒童影視分級制度,具有三方面的功能:一是指導家長合理引導和限制孩子觀看影視節目,幫助孩子健康成長;二是指導兒童影視行業生産,細分孩子觀看的年齡段,有針對性的進行劇情設計,注重孩子的身心保護;三是劃清兒童身心安全保護的責任與義務,如製作者分級的提醒義務,影視作品對適齡兒童造成損害,製作者、傳播者以及家長責任的界線等等,提供權益保護的依據。

  滿足上述三個功能,必然要求分級制度具有法定性,即通常呼籲的兒童影視分級立法。毫無疑問,這既是趨勢,也是許多國家的成熟作法。比如,美國、日本都有這方面的法規。但從效力來説,此次民間版的影視分級標準,並不具法定性,僅能對家長引導孩子看節目提供指導參考,以及影視製作者提供行業“定級”參考,履行安全風險的提醒義務。相對於沒有分級參考,這是一次很大的進步,卻並不是一步到位。

  立法確立兒童影視分級制度,真正的難點不在於分幾個級別,而在於怎麼分級,即分級的標準在哪。這包括兩個方面的因素:一是兒童的心智特點,可能影響身心的因素需要界定與評判,要有顯性的剛性尺度;二是影視作品本身,如何評定與定級也需要科學的程式。這些意味著分級制度立法,既需要專業的研究作為前提,也需要可操作性作為基礎。

  所以,推動兒童影視分級立法離開不兒童教育和影視行業的參與,也需要一個“由民到官”的過程。他們對分級標準的研究與探索,有助於彌補立法機構專業的短板,不管是自下而上,還是自上而下,這都是必要的途徑。不同是,民間的這種行動自覺,更反映出強大的民意訴求,也展示出行業對作品社會風險規避的共識,這對官方立法也是促進和敦促,期待官方的回應。此外,對於與兒童影視相類似的動漫、遊戲等文化産品的限制與分級,也是一種啟示。規範青少年兒童文化産品的管理,加快立法進程,需要官方與民間的共同努力和良性互動,進而把民意訴求、專業智慧轉化為法治規則。

[責任編輯: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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