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浙江省嘉興市嘉善縣大雲鎮村民在“一站式”便民服務中心辦理業務。新華網 俞瑋 攝
2009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深化鄉鎮機構改革的指導意見》,鄉鎮機構改革全面推開。根據中央統一部署,改革任務將於2012年完成。截至目前,全國已有20673個鄉鎮完成機構改革,佔鄉鎮總數60.3%。
基於此,中央編辦提出,把2010年作為鄉鎮機構改革關鍵之年、攻堅之年。
這是一次農村“上層建築”變革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對地方機構包括鄉鎮機構進行過多次改革。與以往歷次改革相比,這次鄉鎮機構改革具有顯著特點。
———這是一次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進入新的歷史時期進行的改革。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國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重要時期,在工農關係和城鄉關係方面進入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中央編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在這樣的歷史條件下進行鄉鎮機構改革,要按照建設新農村總體要求,著眼于全面推進農村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黨的建設,進行體制機制創新。
———這是一次在全面取消農業稅形勢下進行的改革。從2006年1月1日起,中國9億農民告別上繳農業稅歷史,農村生産力得到進一步解放,但同時,鄉鎮政權建設也面臨著一些新問題,因此,需要對農村生産關係和上層建築的某些環節進行相應調整。
———這是一次在農村綜合改革背景下進行的改革。農村綜合改革,是改革開放以來農村改革邁出的第三步,重點是解決農村上層建築與經濟基礎不相適應的某些深層次問題。
作為農村綜合改革重要環節,鄉鎮機構改革必須與農村義務教育、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協調配套,處理好與各項改革的銜接,做到有序推進。
[責任編輯:孫金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