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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警方推出四項惠臺服務新舉措

2009-05-20 09:07     來源:新華網     編輯:張方翼

  新華網福州5月18日電(記者 魏培全)福州警方18日公開發佈資訊稱,福州警方推出四項惠臺新舉措,以方便海峽兩岸人員往來。

  這四項舉措是:

  ——暫住福州人員可赴臺旅遊。從5月15日起,除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和未實施按需申領護照地區人員外,在福州市暫住1年以上的外省居民,可以由本人向暫住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旅遊簽注,赴臺灣地區(含金門、馬祖、澎湖)旅遊。

  ——暫住福州華僑可赴臺旅遊。從現在開始,暫住在福州市的華僑只需提供護照、定居國外的證明、暫住證、具有組團赴臺旅遊資質的旅行社出具的赴臺旅遊全額發票,就可以向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赴金門、馬祖、澎湖及臺灣本島旅遊。

  ——臺灣居民口岸落地辦證放寬。凡從福州港、福州機場口岸入境的臺灣居民,可憑有效臺灣居民身份證件或臺灣地區出入境證件向口岸簽證機關申辦一次有效《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改變過去臺灣居民僅持有臺灣地區出入境證件而未持有效臺灣居民身份證件就無法落地簽注辦證入境的情況。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簽注自助受理。暫住在福州市的臺灣居民可由本人或委託他人通過自助受理機申請辦理一年有效多次入出境簽注和三個月一次出境有效簽注。公安機關實行隨到隨辦簽注和集中代辦簽注,為臺灣居民來往大陸提供便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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