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維護臺商合法權益 設合議庭受理涉臺訴訟
福建漳州法院系統主動為涉及臺商和臺資企業案件開設“綠色通道”,依法維護臺商、臺資企業的合法權益。一年多來,共受理涉臺商、臺資企業、臺胞的民商事案件四百零七起,審結三百六十八起,調解撤訴率達到百分之七十五,深受臺商好評。
二00七年七月,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管轄區內八個臺商集中地區的基層法院,設立了“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合議庭”,專門負責審理有關涉及臺商、臺資企業的訴訟。其中,中級法院“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合議庭”主要受理涉臺合同和侵權糾紛案件、信用證糾紛案件、標的三百萬元以上案件等;八個基層法院“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合議庭”主要受理標的在三百萬元以下的涉臺民商事案件。
據漳州市中級法院院長林貽華介紹,“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合議庭”旨在通過妥善化解相關矛盾糾紛,營造良好的臺商投資環境和臺資企業發展環境。成立之初,“合議庭”制定了“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的原則,將訴訟調解充分融入到庭前、庭中以及庭後等審判的各個環節。
針對個別臺商對大陸調解工作不了解、不理解的現實情況,“合議庭”結合案情做好辨法析理工作,耐心細緻地介紹好、解釋好、分析好法律,切實杜絕以壓促調、以拖促調等違法調解行為的出現。
“合議庭”還主動與當地多個政府職能部門協調成立了對臺工作平臺建設小組投資維權組,與市臺商協會建立服務台商聯動機制,通過制定並實施重大案件逐級彙報制度、糾紛資訊共用機制、涉臺訴訟指導制度等一系列方便外商、臺商訴訟的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了涉外(涉臺)商事審判工作機制。
福建漳州是臺胞重要祖籍地,也是大陸臺商投資密集區。目前,全市共有臺資企業二千四百一十二家,臺商及臺籍幹部三千四百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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