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李仁英將雙耳失聰的獨居“怪老頭”李長旺接回家中同吃同住,這一住就是30年。30載的守護,30載的情深,這對特殊的“父子”感動眾人。(中工網 9月28日)
李仁英是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縣的農民,先後榮登“中國好人榜”,獲選“全國孝親敬老之星”。過去的30年,對這個樸實的農民來説,艱辛而滿足。為了生計,李仁英拼命掙錢,做過建築工地泥瓦匠,也編過席子,賣過豬,無論生活多麼艱辛,他對無親無故的老人始終不離不棄。30年裏,他就是老人的兒子,讓孩子們喚老人阿爹,有好吃的先想著老人,外出打工不忘叮囑妻兒照顧好老人,有時間在家時會給老人揉腿、清洗,陪老人聊天、哄老人開心。人們問他為何養一個非情非故的老人,他只是簡單地回答有緣分。
李仁英的回答是真誠。老人一無所有,雙耳失聰,在常人看來甚者可以説是負擔,李仁英只想讓老人過得好點兒。在我們身邊還有很多“李仁英式”的中國好人,他們自己過著並不富足的生活,卻省吃儉用幫助更多的人,他們無怨無悔、不求回報。他們不曾想過自己為什麼要這麼做,也不曾計較過得失,他們只知道自己應該這麼做。株洲退休老人周智仁,12年來,無償獻血72次;88歲老人儲振民,將其畢生積蓄60資助貧困學生上學;69歲的河南紅堰村村民柴小女為救四名落水兒童獻出自己的生命;78歲的馮金記是廣東山下洞村農民,他堅持修路30載,卻謝絕村民的感謝金……他們大愛令人動容,他們的胸襟令人敬佩,讓我們一起為每一個“李仁英式”的中國好人點讚。
今天不再是“好人流血又流淚”的時代,伴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的正式實施,好人“出手相救”不再有後顧之憂。《民法總則》第184條就規定“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倘若人人都“小心”地收起善良,即便在“生死攸關”之際,還要停下來計算責任風險和利益得失,那我們這個社會所付出的代價,絕不僅是生命。
我們熱切地召喚,能夠涌現更多的中國好人,別讓冷漠寒了人心。雖然我們不能幫到每一個人,但對每一個被幫助的人來説,我們的關心和幫助卻十分重要。並非所有的善行都要感天動地,哪怕只是一個信任的微笑、一個激勵的眼神、一句鼓勵的話語、一份小小的善行都能潤澤乾涸的心田,溫暖陌生的你我。我們不僅要為“李仁英式”的中國好人點讚,更要以善心行善舉,共建更加幸福美好的和諧社會。(台灣網網友: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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