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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陰陽功能表”別成“陰謀功能表”

2017年06月29日 15:19: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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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市民劉先生向成都商報爆料,日前,他到太古裏“柴門飯兒”餐廳就餐時發現,該餐廳使用的是“陰陽功能表”——很多菜在包間內消費都比大廳貴,“少則10塊,多則幾十塊”。(6月27日《成都商報》)

  去餐廳消費,卻遭遇這種陰陽功能表,這樣的結果實在令人氣憤,這種行為不僅是對公眾的消費欺詐,也是一種違法行為。

  其實這種陰陽功能表也無可厚非,畢竟包廂的環境不同於大廳。但是既然實行了陰陽功能表,就應該做到一分價錢一分貨,在菜品分量、服務品質等方面與大廳有所區別,這樣才能稱得起是陰陽功能表。但是現實卻是,這家餐廳雖然實行了陰陽功能表,但是菜品的分量和服務品質方面與大廳相比,並沒有顯示出任何的不同,也就是説,這種陰陽功能表只是菜品價格不同,只是一種數字遊戲,除此之外,和大廳消費沒有任何不同,這就很難讓人理解和認可了,僅僅是菜品價格不同,這樣的消費任何人也無法接受,因此,消費者才會出現質疑。

  其次,這種陰陽功能表應該建立在消費者知情的基礎上,只要消費者事先知道了陰陽功能表的存在,就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自主選擇消費,也就不存在爭議和質疑的問題了。可是遺憾的是,很多時候,一些餐廳並沒有這樣,不僅沒有事前告知消費者,沒有在功能表標明,也沒有在顯著餐廳位置標示陰陽功能表,甚至還存在對陰陽功能表遮遮掩掩,偷偷摸摸實行的現象,而且在菜品分量上也是投機取巧,這就給消費者造成了誤導和欺騙,涉嫌消費欺詐,遭遇執法部門處罰也是咎由自取。

  也可以説,消費者計較的不是功能表價格的不一致,而是一種知情權,因為知情權不僅是透明消費的前提,也是一種尊重。作為餐廳,只要事前能夠及時告知和解釋,在菜品上能夠做到和大廳有所區別,分量足夠,確保物有所值,誠信經營,消費者也是能夠理解、接受和支援的。

  陰陽功能表可以有,也是一種正常的市場行為,但是陰陽功能表卻不能有名無實,卻不能成為欺詐消費的陰謀,這一點不僅是消費者無法容忍的,也是法律所不允許的。到頭來只能是弄巧成拙、得不償失,“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台灣網網友:朱雀丹心)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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