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不需老師監考,如果一人作弊,全班的成績都要作廢……這樣的反作弊考試辦法,如今正在東莞一本土民辦院校——東莞理工學院城市學院一個班級施行。不過,這種“強勢”反作弊行為也引來外界不同聲音——有人質疑作秀,有人擔心類似“連坐”的承諾會有失公平。對此,有關負責人坦承,做自己認為對的事情,不在乎他人的評判。(5月24日《廣州日報》)
眼下,是一個呼喚教育創新的時代。沒有教育的創新,只是在固有的圈子裏行為,教育事業就不可能前行。東莞的這家學校能夠思考教育模式的創新是值得肯定的。比如他們推行的“無人監考模式”,就是一種創新,雖然目前還不知道效果如何,但是創新的想法是不能否定的。比如,可以用這種“教師對學生的信任”激發“學生自覺誠信理念”的養成。
可是,“無人監考模式”配套的“一人作弊全班成績作廢”就是存在問題的了。儘管説,這家學校的説法是:做自己認為對的事情,不在乎他人的評判,也是一種充分的自信。但是,“不在乎他人評判”其實也是一種任性。
“一人作弊全班成績作廢”,這樣的管理制度,是有著封建殘余影子的。在古時候,一人犯法會株連很多人。兒子犯法了可能處罰老子,老子犯法了可能會牽連兒子。最為讓人膽戰心驚的是株連九族,是滅門之罪。如果一個人犯了嚴重的罪過,可能要將一個姓氏的幾代人都推到午門之外。也因為株連九族太過血腥,古往今來都是人們譴責和謾罵的一個點。
“一人作弊全班成績作廢”,固然沒有株連九族的血腥,不過這種方式也是有著株連意味的,是不能縱容的。一個人作弊就是一個人作弊,和其他人沒有一點關係。當然,學校也説了,如果不想被牽連,那就應該積極監督。問題是,大家都在考試,誰有時間去監督別人?再説了,即使知道誰想作弊,制止或者是不制止,也是個人的選擇。
這樣的懲罰方式有失公允,對那些正常考試的孩子是一種不公平的對待,而且在考試中讓學生之間互相監督,互相舉報,會讓學生從小失去安全感,對他人失去信任感,很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不監督,不舉報,又不是違法犯罪,能夠制止,説明有社會責任感,不制止也不能説違反了社會公德,畢竟學校的學生單純點還是好的。
當一個人作弊的時候,觸犯了規定的是他一個人,可以依據有關制度進行處理,這是“罪有應得”。可是,讓那些老老實實考試的人,讓那些如實反映成績的人,也“成績作廢”,是相當不公平的事情。
按照這種理論,是不是有人闖紅燈,就要處罰現場所有的人?是不是單位有人貪污腐敗,就要處理單位所有的同事?一個醫生出現了醫療事故,就要讓所有醫生賠錢?考大學的時候,一個考場有人作弊了,就取消所有人的成績?這豈不很奇怪?
“一人作弊全班成績作廢”不是創新是粗暴,不管是不是公立學校,這樣的規定都應該作廢。(台灣網網友:郭元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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