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向甘肅省委、省政府反饋督察情況。同時指出,蘭州大氣防治成效明顯,但全省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祁連山保護區生態破壞嚴重,環境保護形勢依然嚴峻。(4月13日人民日報)
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已設置採礦、探礦權144宗,2014年國務院批准調整保護區劃界後,省國土資源廳仍然違法違規在保護區內審批和延續採礦權9宗、探礦權5宗。大規模無序採探礦活動,造成祁連山地表植被破壞、水土流失加劇、地表塌陷等問題突出。截至今年2月,督察組交辦的1984件群眾舉報問題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1255家,立案處罰661家,拘留32人,約談744人,問責836人。從這一組組的數據來看,督察壓力層層傳導,也推動了地方環保責任的落實,促進生態環境的改善。可是這樣被動的督察原因何在?
筆者認為,一是地方領導幹部思想中的唯GDP論和僥倖心理作祟,只顧當前、不計長遠、亂作為、不作為,以犧牲環境換取一時的發展,輕視環境保護,致使生態環境遭到破壞。二是企業法治觀念不強、環保意識淡薄。看到別人違法,自己也存僥倖心理跟著違法,完全不考慮後果。習近平總書記曾説過:“生態環境保護是功在當代、利在韆鞦的事業。要清醒認識保護生態環境、治理環境污染的緊迫性和艱巨性,清醒認識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對人民群眾、對子孫後代高度負責的態度和責任,真正下決心把環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態環境建設好,努力走向社會主義生態文明新時代,為人民創造良好生産生活環境。”
在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綠色發展的時代潮流中,不管是中央環保督察,還是環保部門督察,都只是一種被動機制,最重要的還是地方政府必須積極主動作為,認真對待生態環境保護,不要當鴕鳥不要掩耳盜鈴,把整治措施落實到實處,讓祁連山恢復從前的美好時光,藍天常駐、碧水暢流。加強監管的同時,也需提高企業對生態環境的保護意識。這樣雙方的共同努力下,才能建設更加美好、美麗的家園。
保護自然環境、建設生態文明,是我們當下最要緊的任務,必須深刻的意識到保護生態環境和發展經濟之間的相輔相成的關係,把綠色發展理念,融入經濟可持續發展,實現人和自然的和諧相處,以改善生態環境品質的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台灣網網友:溫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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