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聲中辭舊歲,這是民間的俗語。然而,採用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表達喜慶,其實暗藏著危險。昨日,記者從市人民醫院眼科了解到,春節期間,荔浦縣一個11歲的男孩因為玩鞭炮被炸傷右眼,導致視力下降,目前視力依然在恢復當中。(2月5日桂林晚報)
孩子們年幼無知,不懂得安全,最終容易釀成大禍,爆傷自己,也傷及他人。曾經在2014年就發生過,兩名男童將鞭炮從化糞池井蓋扔進其中,導致爆炸事故,而類似鞭炮傷人事件,更是頻頻發生。由此可見,由小孩玩鞭炮引發的傷害案例,已成為一種社會現象。
種種事例説明,未成年人放鞭炮,確實存在安全隱患。但作為孩子的監護人也難逃其責,孩子的身體受到傷害,心靈留下創傷,使歡天喜地的節日,蒙上一層陰影。類似悲劇不得不讓我們吸取幾點教訓:
一是,學校教育部門應在臨近寒假時要對學生及家長加強相關安全教育。由老師或邀請警察和相關工作人員通過深入淺出的形式,通俗易懂的話語來教孩子要注意一些安全問題。孩子們能提高安全意識,自覺遵守相關規定,遇到險情該如何處理,同時還能成為小小宣傳員,回家後能對家長進行宣傳。
二是,家長也要高度重視這一問題,寒假開始後,要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給孩子的零花錢要有所控制,不要隨意給孩子購買鞭炮並時時提醒孩子遠離危險,不要過早地讓孩子燃放鞭炮,在他們燃放鞭炮時,家長必須在場監督,確保安全。
最後,社區也可以通過設置黑板報、宣傳畫之類的方式來對孩子進行宣傳教育,併為孩子們提供更多能安全玩耍的場所。相信這樣多措並舉,未成年人燃放鞭炮引發的意外將大幅減少,每個家庭才能度過一個平安的吉祥年。(台灣網網友:朱仲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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