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些人可以判死刑,我寧願一分錢不要”,徐連彬這樣説。徐玉玉案雖然告破,其父徐連彬得到了追繳回來的9900元現金,但是這些都彌補不了喪失女兒給他們帶來的傷害。因為錢回來了,玉玉卻永遠回不來了。可見,保障資訊安全對於我們每個公民的重要性,資訊安全猶如一把利器,如果管理不好,將會深深刺痛每個人的心裏。
資訊安全主要包括五方面的內容,即需保證資訊的保密性、真實性、完整性、未授權拷貝和所寄生系統的安全性。資訊安全本身包括的範圍很大,其中包括如何防範商業企業機密洩露、防範青少年對不良資訊的瀏覽、個人資訊的洩露等。資訊安全不僅密切關係到個人的人身財産安全,還和國家的整個經濟社會的穩定發展休戚相關,因此,保障資訊安全需要齊抓共管。
從國家層面來講,網路環境下的資訊安全體系是保證資訊安全的關鍵,而有法可依是建立這個資訊安全體系的基石。早在2011年,就有美國安卓手機用戶狀告谷歌過分跟蹤其地理資訊並向谷歌索賠5000萬美元。2012年,谷歌又因侵犯用戶隱私遭美政府罰2250萬美元。2012年蘋果公司也因搜索用戶位置資訊在美國聖何塞被集體訴訟。可見,完善的法律體系有助於保障資訊安全。國家有關部門應該完善法律法規,網路監管部門要切實擔負起監管職責,執法部門則應嚴格執法懲治網路犯罪,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從個人方面講,網民應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首先,最基本的是在安全的環境下使用網路,使用個人電腦並安裝防火牆,不要輕易使用安全性不強的公共網路和網吧的網路。其次,要審慎對待個人資訊,不要輕易將重要的私人資訊存入網路或登記註冊。網路的開放性可能導致你的資訊流向任何人手中,危害性不言而喻。對於各種網站或軟體要求保存個人資訊的協議都應該認真對待,零碎的資訊也是可以出賣一個人的。
總之,資訊安全關係到整個社會這個大肌體,也關係到組成這個肌體的每一個個體小細胞,規範管好資訊安全這把利器,才能真正的為百姓造福。(台灣網網友:張欣)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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