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留守兒童人數的日漸擴大,留守兒童問題已成為當下社會不可回避的社會問題。據有關部門推測,在中國的留守兒童人數約有5800萬人,其中還有3600的流動未成年人,總數近1億人,將近佔全國兒童的三分之一。
留守兒童是父母雙方或一方外出到外地打工,而自己留在農村生活的孩子們。他們一般與自己的父親或母親中的一人,或與隔輩親人,甚至父母親的其他親戚、朋友一起生活。
聚少離散,似乎成為留守兒童的代名詞,長期外出務工的父母,遠遠達不到監護人的要求。而我們所説的隔代教育往往又有許多不盡人意之處,在這種情況下,大部分孩子將會面臨著“親情饑渴,心裏健康,性格封閉陰暗”等問題,自然而然,這也將導致孩子們的學習和受教育程度受到影響。
那麼,到底是什麼讓留守兒童這樣大面積的産生呢?我認為有以下兩點。首先,最直截了當的説法就是缺錢,缺少生存所必要的物質基礎,我們不能説這是城鄉貧富差距,或者説極端貧困所造成的,因為面臨著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發展問題,我們必須要讓一部分人或者説一部分城市先發展起來,用先富帶動後富的手段來不斷推動社會共同進步。所以,留守兒童問題的出現,是給每個國家經過發展階段必然産生的問題,這種問題不會被根治,只能隨著社會的發展而逐漸減少。政府的不斷扶持,也説明瞭,留守兒童的現象本身就是不可控的,是不可逆轉的的社會現象。
其次,留守兒童的出現也源於社會政策的問題。中國長期的城鄉二元制以及社會對“農民工”不公平的待遇,使廣大農民沒有辦法及能力帶著孩子一起走進城市。戶籍問題一直是困擾農民工子女進城的一大重要原因。
面對這種情況,雖然不能根治,但是我們一定要緩解這種事情的産生。首先,各級政府針對本地區的情況,落實相關政策,尤其要加強寄宿制學校的建設,取消所謂的擇校費和借讀費用,並且一定要落實相關的監督機制,一定要將政策落到實處。其次,調整人口管理制度,逐步取消戶籍差別,並將解決留守兒童問題與城市民工子女入學問題有機地結合起來,實行農民工“市民待遇”,從根本上解決留守兒童問題。最後,加強城鄉建設,努力減少城鄉之間的差距,不斷促進經濟發展。
只有國家進步、民族富強、社會發展才是解決留守兒童問題的關鍵。(台灣網網友:李古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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