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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奇葩祭品玷污了“清明”

2016年03月30日 13:55: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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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中消協統計,我國每年在清明節期間用於祭祀焚燒的紙張達千噸以上,預估清明節全國“白色消費”高達一百多億元。近年來,喪事大操大辦的陋習開始“死灰複燃”,其祭祀的用品也隨著“升級”,緊隨時代發展,從傳統簡單的“金銀財寶”、“冥幣”轉變成一系列複雜“潮流奢侈品”。例如:蘋果系列電子産品、跑車、洋房、管家等,更有甚者,給逝去親人燒“小三”和“偉哥”。

  清明,是一個有著2500多年曆史的傳統節日,在2006年,被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它不僅僅是祭祀祖先、緬懷先祖的一種活動,更是中華民族認祖歸宗情感慰藉和情感需求的紐帶,感悟先輩遺留的精神價值。祭拜先祖,修正自身,帶動後人,是一個世世代代、薪火相傳的修正日。而然,受“攀比”、“隨大流”的不正社會風氣影響,比如為逝去先祖送“小三”、“高檔奢侈品”,讓本該是莊重嚴肅的祭祀先祖行為徹徹底底“變了味道”,偏離了正確的民族價值觀念。不僅破壞了倫理綱常,更是對先祖的褻瀆、不尊重。缺乏傳統文化修養,使清明失去了本身所蘊含的文化意義。

  市場經濟發展參與傳統節日的創新發展是社會的一種進步,逐漸改變著人們對清明祭祀的觀念,但過度放大外在形式的創新,而失去了清明傳統節日自身有蘊含的文化精神內涵。那麼,在這個發展過程中,又是否是真正意義社會“進步”呢?清明“核心”不能被社會不良風氣所影響,是不可“置換”的,它是流向中國傳統文化觀念“心臟”的血液,如果“血液”都不純正了,那麼清明也就違背了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的初衷了,何談繼承中發揚呢?

  當生者“絞盡腦汁”、“費心費神”思考著怎樣花錢給逝去先祖表“孝心”,買著各類各樣的“奇葩”祭品獻給先祖的同時。很大一部分人是為了祭拜過程中讓外人看的,以表示自己很有“孝心”,贏得美譽。雖然祭祀先祖只是清明的一種形式之一,但落入低俗、攀比、作秀的“漩渦”裏,浮于形式主義,筆者不免感到這行為是極大的文化悲哀。

  筆者認為,在社會發展的大形式下,我們更應該去重視傳統節日的本身含義,回歸清明節應有的內涵及其人文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化自覺性”,主動去了解清明節的産生由來、所蘊含的道理、傳達的精神感情,挖掘藏于節日深處的血濃于水的傳承情結。當然,節日傳承不能一層不變,也要同步社會發展的需求,在繼承傳統的的核心部分和核心基礎上,重建適用現代社會的傳統節日文化體系,可以“變”新的符合社會發展、符合節日繼續傳承發展“不變味”的前提下進行,而不是顛覆的逆轉傳統節日文化意義的“變”。比如近年悄然興起的“指尖上的祭祀”、“鮮花祭祀”、“家庭追思”、“植樹追思”等文明、節儉祭祀方式,虔誠心至表達了哀思之情,也踐行了低碳環保,那麼祭祀祖先的目的也就達到了。(台灣網網友:謝青松)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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