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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暴力緣何頻頻發生?

2016年03月10日 18:50: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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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高三女生被下春藥”事件熱傳網路,消息稱某地一高三女生因同性戀者身份被同班男生下春藥,並被威脅如果告知老師或報警就下砒霜,事後班級群聊中不僅有人力挺當事男生,當事男生本人更在得知對方家長報警後罵其“做的真絕”。此事一齣,又再度引起輿論對校園暴力的關注。校園本該是學生的凈土,為何頻頻發生暴力事件呢?

  近年以來,校園暴力事件頻頻發生,不僅引起了民眾與網路的關注更引起了一些代表委員的關注。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僑聯副主席朱奕龍認為,立法、懲戒機制和教育機制的缺失,使得國內校園暴力長期以來停留在道德層次,國家應通過立法加強對校園暴力的預防和懲罰。正如代表委員所説國內校園暴力因為長期以來停留在道德層次,沒有法律強制力的預防與和懲罰,校園暴力的施暴者在事發後大多數都僅僅是賠錢了事,頂多是開除了事,這樣一來施暴者付出的代價較低,反而助長了其囂張氣焰,在校園中施暴便越發肆無忌憚。一些校園暴力的受害者想要維權卻因為沒有相關法律支援而不得不選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這種情況下,一些本來可以消滅在萌芽狀況下的小狀況,由於縱容,很可能會導致一起起校園悲劇。所以説法律的缺失是校園暴力頻發的一個重要原因。

  除了校園暴力的相關法律的缺失,一些學生家長和學校對校園暴力危害程度認識不夠,也是校園暴力頻發的原因。一些家長認為校園暴力不過是小孩子之間的矛盾,沒什麼大不了,往往對其視而不見。學校在日常教學中往往因為過多注重教學而忽輕視學生之間的矛盾,對學生之間發生的一些矛盾往往不太重視,也缺少這方面對學生的教育,使學生在發生矛盾時不能很好的克制自己。同時由於老師的精力有限,許多矛盾和暴力矛頭往往不能及時發現從而消滅在萌芽狀態。即使學校碰到校園暴力事件時,為了維護學校名譽,首先選擇的也不是報警,而是私下裏調解雙方,希望兩方和解,最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學校對校園施暴的學生往往選擇回家反省,除非事情特別嚴重,一般不選擇開除學生,處罰力度明顯偏低。受害的學生家長雖然是受害者,但是家長往往也就認為是孩子之間的事情往往不給予重視。這樣一來,受害的學生看到施暴者所受懲罰有限而往往選擇忍氣吞聲,施暴學生反而會更加變本加厲,導致本可以少發生的校園暴力事件,近年來卻是頻頻發生。

  更為可怕的是,一些執法部門和主管部門也竟然也認為校園暴力不值一提,這樣的漠視不得不讓人擔心。在“高三女生被下春藥事件”中,當地警方僅僅是選擇找到當事人調解了事,把這一事件當做民事糾紛來處理,完全不顧受害人心靈和身體所受到的損傷,最後甚至輕描淡寫的稱是學生之間的糾紛還在其微博上祝福這些施暴者高考順利,這樣的做法真是讓人感到匪夷所思。而當地的教育主管部門在事發之後竟然全然不知,最後在輿論的壓力下才對事件進行調查。就連執法部門及主管部門漠視都對校園暴力不重視,怎麼能指望他們去處理解決問題呢?不得不説執法部門及主管部門的漠視也是校園暴力頻發的原因之一。

  前些日子,留學美國的中國學生因為在校園對同學施暴被美國法院判處了十幾年的有期徒刑,這一事件的傳出震驚了國人,在國人眼裏的小孩子矛盾竟然在美國會處罰得如此嚴厲,這刷新了國人對於校園暴力的認知,也引起了社會的思考。當然,中美國情不同,我們不能照抄照搬美國法律,但是對於校園暴力確實可以學學美國,加強立法與執法,同時社會也要加強對校園暴力的關注與認識,不能停留在傳統觀念上,理性的看待校園暴力,重視校園暴力。(台灣網網友:侯宇浩)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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