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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已過賞味期限?明星“組團”鬧分手

2013年07月10日 10:50:00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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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真是一個蠢蠢欲動的季節,熱火上揚,急火攻心,一波一波的熱浪讓分手都成了一種時髦。七月不走通告,明星們閒得無聊啦?還是説又遇到了傳説中的一年賞味期限(日語:食品最佳品嘗期限)?

  分手原因只有兩種。一、我不喜歡你了。這六個字可變臉為:我媽不喜歡你了、我爸不喜歡你了、我家寵物不喜歡你了等等。二、我喜歡上別人了。這句話一説出,可瞬間讓現任變前任,沒有任何進一步解釋的必要。具體怎麼操作呢?同學們,我們來看幾個例子。

  余文樂與吳雨霏分手的理由,據香港媒體報道,一是女方太黏人,二是男方有曖昧新歡。兩人相戀一年。

  章子怡與撒貝南的分手理由,據傳是章子怡的媽媽不喜歡撒貝南。原因嘛,就是一般人想像的不般配、事業懸殊之類的“丈母娘理由”。兩人相戀一年。

  柯震東與蕭亞軒的分手理由,據臺灣媒體報道,是因為柯震東跟蕭亞軒前男友王陽明的前女友程穎婕搞曖昧。另外小男生和輕熟女之間的愛情差異,早以取消微博關注又複合的幼稚橋段上演過。兩人交往一年多。

  阿嬌與韓國男友的分手理由,據香港媒體報道,是因為韓國男友大男子主義,與阿嬌聚少離多後劈腿。兩人交往一年差一個月。

  明星雖然萬眾矚目、頭頂光環,但在戀愛這件事上,也逃不出人類的死穴——“賞味期限”。無論事後看是不是個錯誤,甚或到提起對方名字就噁心的程度,一對戀人,最初都有半年到一年不等的熱戀期。在這段時間裏,花癡般的微笑、説不盡的甜言蜜語、全世界只縮小為對方臉龐的巔峰體驗都會一一齣現。大部分人在這段時間裏都會想要向全世界宣佈——我們在!一!起!啦!

[責任編輯:扶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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