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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爽”休颱風假,是因“天災”還是“人禍”?

2017年07月31日 11:01: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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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臺灣罕見“雙臺”來襲,但令島內航空交通大亂的並非颱風災情,而是長榮航空公司500多名空中服務員集體請“天災假”。香港《大公報》今日發表評論指出,長榮員工為自己爭取“合法”權益理所當然,但倘若在天氣轉佳的情況下仍請“天災假”,恐怕難以得到廣大旅客的諒解,也嚴重影響長榮的聲譽。其實是否放颱風假,本應是依據氣象變化而作出的專業判斷,但在臺灣卻成了政治決定。民眾在“爽”休颱風假時,也應該想想民粹要把臺灣帶向何方?

  評論摘編如下:

  臺灣近日罕見“雙臺”來襲,但令島內航空交通大亂的並非颱風災情,而是長榮航空公司500多名空中服務員集體請“天災假”,包括來往港臺等50多個航班被迫取消,逾萬名旅客大受影響,當中部分臺灣民眾甚至滯留海外機場。航班在惡劣天氣下停飛無可厚非,而這次颱風“納沙”雖然來勢洶洶,在島內也造成嚴重破壞,但“來去匆匆”,昨天上午臺北、桃園一帶天氣轉佳,長榮空服人員卻“集體請假”,其“天災假”的正當性難免受到質疑。飛行安全固然重要,但旅客的權益也不可漠視。如何衡量員工權益與旅客權益,是臺灣航空業必須思考的問題。

  長榮“天災假”源於去年10月颱風“梅姬”吹襲臺島期間,長榮共有45個航班“硬飛”回臺,被批評罔顧飛行安全,被罰款120萬元新台幣,是島內民航局首次針對航空公司在颱風期間“硬飛”開罰。事後長榮工會與公司協商,達成設立“天災假”的共識,保障出勤員工安全。臺當局“勞動部”也表示,根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勞工所在地、居住或上、下班途中行經的地方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期間,勞工得依法不出勤,僱主可不給薪但不得懲處。昨天各縣市均宣佈停工停課,桃園機場所在的桃園市也不例外,因此根據相關規定,長榮500多名空服員“請假”屬於“合法”。

  其實,在颱風等惡劣天氣的環境下飛行,不僅機師、空服員反對,旅客也不支援,畢竟人命關天,豈可冒險而飛。只是前天“納沙”登陸臺灣後,昨天早上已進入福建,對臺灣的影響也大為減緩,雖然全臺仍停工停課,但航空交通鋻於其影響面廣泛的行業特殊性,是否也要“停工”,值得深思。

  長榮員工為自己爭取“合法”權益理所當然,但倘若在天氣轉佳的情況下仍請“天災假”,恐怕難以得到廣大旅客的諒解,也嚴重影響長榮的聲譽。“天災假”是長榮員工保障自己飛行安全的“合法”手段,但如何使用仍須考慮對公眾的影響。

  昨天不僅長榮員工請假掀起爭議,各縣市在天氣轉晴的情況下亦停工停課,也引發討論。是否放颱風假,本應是依據氣象變化而作出的專業判斷,但在臺灣卻成了政治決定。以2015年10月颱風“杜鵑”橫掃臺灣為例,臺北市政府因為害怕得罪民眾,而改變原來只放半天假的決定,結果當天無風無雨。民眾當然樂得賺了一天假,而臺北市政府也可討好選民,但臺灣輿論批評,當民粹成為最高決策動力,民眾在“爽”休颱風假時,也應該想想民粹要把臺灣帶向何方?

  

[責任編輯: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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