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公報》今日發表評論説,雖然島內反服貿運動告一段落,“佔院”事件亦曲終人散,但由此打開的“潘多拉魔盒”卻無法再蓋上了。民進黨政客和一些親綠學者對“佔院”這種違法行徑大唱讚歌,進一步助長了抗議者為所欲為、藐視法律的蠻橫氣焰。臺灣社會對“佔院”的容忍,也令事件是否違法莫衷一是。如果臺灣社會未能從“佔院”事件中吸取教訓,那非理性的極端抗議手段勢必蔓延和氾濫,最終受損失的將是臺灣的發展機遇和民生福祉。
評論摘編如下:
雖然島內反服貿運動告一段落,“佔院”事件亦曲終人散,但由此打開的“潘多拉魔盒”卻無法再蓋上了:反服貿人士強行佔領立法機構、毀壞議場公物,退場時竟然儼然有如“英雄”;示威民眾包圍警局,警局局長竟要向示威者道歉;校長勸説學生回校上課,卻頻遭冷嘲熱諷;反風車團體有樣學樣,佔領“經濟部”庭院,在臺南也有抗議者直接衝進市長辦公大樓。可見,“佔院”嚴重破壞法治精神和肆意擾亂社會秩序的惡質效應對臺灣的衝擊和影響難以估計,社會內部因此而撕裂和對立的傷痕也難以撫平。
然而,最令憂慮的是,民進黨政客和一些親綠學者對“佔院”這種違法行徑大唱讚歌,進一步助長了抗議者為所欲為、藐視法律的蠻橫氣焰。按他們的邏輯,如果選民覺得當局無能,就可以佔領臺灣地區領導人辦公室,要求當政者下臺;如果顧客覺得百貨公司的物價太高,就可以佔領百貨公司,要求降價;如果客戶對銀行的運作不滿,就可以佔領銀行;如果覺得鄰居噪音擾人,就可以佔領鄰居住所。其實,只要根據常識,普羅大眾都會毫不猶豫地認為這些“佔領”行動不僅荒謬,而且違法。“佔院”亦然。上月18日晚部分反服貿人士衝破警方防線,推倒議場鐵閘,霸佔“立院”議場,翻查“立委”私人物件,毀壞議場公物,如此暴力之舉,還稱得上是“和平抗議”、“合法抗議”嗎?雖然“佔院者”最後是自願走出議場,也進行了一些“清理”動作,但依然掩飾不了“立院”遭破壞的事實,更掩飾不了“佔院”無視法治的惡劣本質。
“佔院”者説馬當局“黑箱”、“獨裁”,難道佔領“立院”就是民主的典範嗎?反服貿人士以“立院”議場為籌碼,威脅馬當局答應他們的要求,否則就不退出議場,難道這就是民主的精髓嗎?“佔院”者打著“民主”的旗號,卻做出“反民主”的舉動,顯然是自相矛盾。
臺灣社會對“佔院”的容忍,也令事件是否違法莫衷一是。“佔院”者提出“先立法,再審服貿”,“立法院長”王金平答應了;“佔院”者毀壞議場公物,“立法院”不予追究;“佔院”領袖大出風頭,成為“偶像”。因此,在坊間一些人看來,“佔院”是達到訴求的“成功模式”,以致引發最近的“包圍警察局”、“強闖經濟部”、“衝進市府大樓”等一系列模倣“佔院”的暴力抗議事件。島內不少人擔心,“佔院”將使以後的抗議活動走向極端化和暴力化。
俗話説“上樑不正下樑歪”,“佔院”並非偶發事件,而是多年來臺灣政黨惡鬥、立院議事暴力化對島內社會“潛移默化”的影響和結果。如果臺灣社會未能從“佔院”事件中吸取教訓,那非理性的極端抗議手段勢必蔓延和氾濫,最終受損失的將是臺灣的發展機遇和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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