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華日報》今天發表社論説,民進黨針對臺北地檢署主任檢官張熙懷,大打“親中牌”,目的何在?檢視“公務費”案開庭前後,綠營急病亂投醫,不斷祭出“違憲”牌、病號牌,即可了然於心。
社論説,“公務費”案上週五首度開庭,張熙懷擔任公訴檢察官,出庭追訴犯罪,攻勢犀利,深受矚目,“綠委”舍正面仰攻,迂迴使出抹紅招式居心可議。先是質疑張熙懷赴中國學術演講,並設置獎學金,與中國關係密切;接著指控其主動安排中國大陸學者吳丹紅旁聽臺開案庭訊,兩人亦師亦友,交往甚密,意在迫其回避“公務費”案公訴角色,可謂“用心良苦”。
但誠如“法務部長”與張熙懷所言,司法團體幾乎每年都組團前往中國大陸參加學術交流,法令也未禁止到中國大陸設獎學金;再者,法院審理臺開案是公開的,旁聽不必先抽旁聽證,讓中國大陸學者了解我刑事訴訟進步,有何不好?而吳丹紅是前“中研院長”李遠哲邀請來臺研究“證人保護制度”,難道“中研院”與李遠哲都“親中”?
可見綠營“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只求抹紅張熙懷,根本不把司法放在眼裏。這種行徑,形同威嚇檢察官不得與執政當局對立,並警告其他檢察官與承審法官不能有樣學樣,最好選擇與當局在一起,做個百分百的應聲蟲,最終目的則在阻斷這場世紀大審。因為陳水扁做出“吳淑珍一審有罪就下臺”的承諾,任何可以中止庭訊的方法,綠營都不放棄,“釋憲”牌、病號牌、抹紅牌都是這種思維的産物。
社論分析説,就算無法阻斷大審,致吳淑珍可能被判刑,屆時綠營或許會聲稱,“沒有人性”的審判長加上“立場親中”的檢察官,審判結果可以相信嗎?換言之,既要設法阻斷大審,避免陳水扁下臺,也要嚴防扁嫂被判有罪,陳水扁必須兌現承諾的困局。相較“釋憲”牌須循“憲法”精神列出“違憲”理由、病號牌得須吳淑珍仍不宜出院,抹紅最省事,只要緊盯標的物,不斷放話貼標籤就行了。可憐深具使命感的檢察官,被鋪天蓋地的抹紅,司法也因政治力介入被踐踏裂解無遺。
吳淑珍是否出庭應訊?昨天傍晚已遵“醫囑住院觀察”,向臺北地院“挂病號”,其不期然乎?其必然乎?臺灣民眾應悲憫看待;惟司法是社會正義最後防線,“法務部長”施茂林絕不能也屈從政治,阻撓張熙懷出庭論告。
(編輯 驛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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