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3月6日早上10時許,陳姓司機駕駛載有20多名大陸游客的遊覽車,在港東路失控撞上民宅。香港《大公報》今日發表評論指出,臺灣遊覽車出事頻率之高著實嚇人,尤其陸客團。大陸游客到臺灣是觀光散心的,不是去玩命的。如果臺灣旅遊安全的漏洞一直無法修補,陸客恐怕要把臺灣列入旅遊“黑名單”了。
評論摘編如下:
正當臺灣社會還忙於檢討上月發生的近30年最嚴重遊覽車車禍時,昨天島內遊覽車又出事了。一輛載著22名吉林省遊客的遊覽車在新北市衝入民宅,司機不幸死亡,車上及民居內其他人則無大礙。雖然沒有造成重大傷亡,但臺灣遊覽車出事頻率之高著實嚇人,尤其陸客團。
自2008年6月兩岸開放陸客赴臺遊這八年多來,480名陸客在臺灣發生死傷意外,平均每年60名陸客傷亡。其中以遊覽車造成298人死傷最多。僅2015年8月至今,島內陸客團就曾發生10多次車禍。其中最令人痛心的是去年7月臺灣遊覽車司機在車上自焚,導致全團24名陸客葬身火海,以及上月33名島內本地遊客在臺北蝶戀花旅遊社遊覽車翻車事故中喪生。
這一幕幕血的教訓不斷在臺灣發生,不管島內相關部門反省了多少次、檢討了多少遍,社會輿論罵了多少回,都找不到“止血”的方法。
雖然昨天車禍的確切原因還在調查中,但據醫院方面表示,司機死亡的原因懷疑是心肌梗塞,旅遊社也指出司機可能患有慢性病。這不禁讓人想起蝶戀花旅行社車禍的肇因之一是司機過勞,當車輛在高速公路彎處轉彎時沒有減速,以致遊覽車失去重心翻側,釀成悲劇。遊覽車司機超時工作的問題隨即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
島內“交通部”“運輸管理規則”以司機“握方向盤”時間來界定工時,一天不得超過10小時,但勞動部“勞基法”則把待命、檢查時間也算進工時,如此矛盾的法則讓人無所適從。而“交通部”的“10小時工作時間”也為人詬病,因為司機上班時除了“握方向盤”,還要在景點等待遊客、開車前後亦要檢查車輛等。事實上,司機的實際上班時間完全超過10小時。有臺媒批評這根本就是“血汗司機條款”。
遊覽車司機掌握著全車數十名乘客的生命安全,而長時間駕駛易造成疲勞,尤其不少遊覽車司機在旺季為了多賺錢,往往連續上班十多天,導致身體狀況超過負荷,倘若原本就患有慢性病或隱疾,則更容易在駕駛過程中出現意外。
蝶戀花旅遊社創辦人周比蒼在車禍發生後,對於司機過勞肇禍竟回應説“人為財死”,他未強迫司機加班,且都有給加班費,“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暗批司機“要錢不要命”。這番刻薄的言論揭露了臺灣遊覽車業的苦況,但即使司機真的想多賺加班費,作為僱主的蝶戀花旅遊社難道就可以不顧遊客安全、不顧司機過勞而多出團嗎?有這樣的無良僱主,還怎能指望臺灣旅遊安全能得到切實改善呢?
大陸游客到臺灣是觀光散心的,不是去玩命的。如果臺灣旅遊安全的漏洞一直無法修補,陸客恐怕要把臺灣列入旅遊“黑名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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