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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網友挺瓊瑤 臺媒關注兩岸著作權保護

2014年04月18日 11:31: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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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瓊瑤阿姨很生氣,4月上旬開播的古裝連續劇《宮鎖連城》讓她覺得與21年前根據她著作拍攝的電視劇《梅花三弄之梅花烙》情節雷同,一封公開信激起千層浪。臺灣《旺報》今日發表短評説,大陸網路輿論一面倒支援瓊瑤,兩岸道德感一致,這是好現象,此事件也説明,兩岸協議實在有必要。

  全文摘編如下:

  作家瓊瑤的小説《梅花烙》被大陸電視劇製作人于正“抄襲”,氣得她發微博向大陸廣電官員陳情。大陸網路輿論一面倒支援瓊瑤,但在司法實務上,卻又發現很難告得倒于正。此事在法律上難處理,卻體現出兩岸道德感趨於一致。

  平心而論,于正新戲《宮鎖連城》裏頭,“偷龍轉鳳”的橋段、背景設定在清朝宮廷等情節,跟《梅花烙》沒什麼差別。但“偷龍轉鳳”的橋段,跟謠傳乾隆皇帝並非雍正親生子,而是大臣陳世倌之子這一段,也很相像。所以瓊瑤主張于正是“抄襲”,涉及侵權,于正卻可以辯稱僅是“模倣”。

  重點在於,于正沒有誠意道歉,而且此人過去的紀錄太差、形象不佳,光是網友找出來的舊戲,林林總總抄了瓊瑤好多次,還有于正聘過的編劇也跳出來作證。

  戲劇改編,在法律上很難界定是“抄襲”,但在道德上卻不見容于社會。大陸網友一邊倒挺瓊瑤,顯見大家的道德標準漸趨一致,這是好現象。

  若瓊瑤堅持要主張權利,司法不失為一途徑,一則兩岸都有《著作權法》,對坊間所謂“抄襲”、“模倣”等“改作權”,都有規定;二則兩岸相互承認對岸一般民事判決。至於在哪起訴,依“以原告就被告”原則,瓊瑤還是向大陸法院起訴為宜。

  依大陸司法實務,著作權人大多把著作權信託給“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主張權利。兩岸2010年簽署《智慧財産權保護合作協議》,相互保護著作權,像是協議第六點便有建立作品認證制度規定,就是要預防山寨作品氾濫,如果循此管道奏效,也可以證明兩岸協議實在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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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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