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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印勞吃豬肉與不準陸生結婚的共同點

2010年05月17日 09:29: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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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臺灣僱主逼迫信仰伊斯蘭的印度尼西亞勞工吃豬肉,遭到國際媒體譴責;印度尼西亞勞工組織更痛斥,強迫吃豬肉是強迫印勞違背自己的信仰,已是一樁“犯罪行為”。16日一群印勞更走上街頭,抗議臺灣僱主對異文化的粗暴和無知。

  臺灣《聯合報》17日社論指出,臺灣引進外勞至今已超過20年,但僱主對外勞動輒剋扣薪資、剝奪假日、限制行動等問題,卻始終未見減少。許多僱主視外傭如家奴,視外勞如同次等勞工,利用他們隻身在外、孤立無援,支使其從事無盡的勞務,罔顧他們身心的疲累,更遑論尊重其信仰和文化。這次事件之所以爆發,主因在僱主對外勞剋扣無度;事實上,許多印勞在接受訓練時,即被迫簽下“我願意吃豬肉”的同意書。足見,印勞被迫吃豬肉的情形在臺灣普遍存在,絕非一宗個案而已。

  比起一些亞洲鄰邦,臺灣向來頗以自己的繁榮和民主自豪。但作為一個倚賴外勞的地區,臺灣對於外勞的歧視與輕率卻未曾與時俱進,這也凸顯了社會見識淺薄的問題。談到外勞,許多僱主心裏盤算的恐怕只有“管理”和“成本”;但試想,若非有這麼多廉價的東南亞勞工支撐,臺灣近20年的經濟發展恐怕將是另一番面貌。那麼,為何臺灣不能給這些參與臺灣發展的外勞多一點人道的尊重?

  社論説,歧視是一種吊詭的心理,經常是自大、無知與恐懼的混合物 。僱主剋扣薪資及強迫外勞吃豬肉,這是一種自大與無知的典型;而最近在野黨對陸生來臺設下層層管制,則是另外一種傲慢加恐懼的産物。

  民進黨最初反對陸生來臺,是説他們將搶走本地學生的教育資源;但在各大學院校對陸生表示歡迎之後,民進黨知道情勢抵擋不住,旋即又咬定“三限六不”的重重機關,從限校、限量、限域,到不加分、不佔招生名額、不提供獎學金、不準打工、不可考照、不準就業等。更有甚者,萬一陸生與臺生發生戀情進而要結婚,將遭到遣返。

  從平權的角度看,臺灣專為陸生量身打造一套特殊尺寸的就學門檻,其繁瑣與嚴苛已直逼戒嚴時代的水準。如此公然的歧視,民進黨竟能把臺詞説得像“保國衛民”大戲一樣動聽,而國民黨卻也隨之起舞,令人不解。尤其,當全球的教育交流都在走向自由開放,臺灣卻視一水之隔的陸生如同大敵,把陸生想像成社會滲透,把教育機會看成社會威脅,豈不可笑之至?

  民進黨自詡“人權立國”,卻千方百計敵視大陸學生和大陸配偶,對他們分級設限歧視,這除了違背社會人情,也已完全悖離人權的普世價值。民進黨當年高舉民主進步的大旗起家,追求維護弱勢者的權益;曾幾何時,民主進步的理想被“本土”思維完全埋葬,民進黨也只能在陸生這類低層次的議題上進行“反中”宣示。可以説,綠營對陸生乃至陸配的歧視,恰好反映了它民主理想的嚴重倒退。而急於妥協的執政黨似乎也忘了,對陸生選擇性的五花大綁,是在助長檯灣歧視的火苗。

  社論最後説,一般臺灣民眾對外勞的壓迫或蔑視,具有經濟及文化的根源;而綠營鼓吹的“反中”反陸生,則是出自政治性的動機。不論何者,兩種歧視的對象,都是臺灣應該友善交好的亞洲社群,這才是最值得警惕之處。若臺灣民眾不能收起自己的武裝和歧視之眼,一旦這些鄰居對臺灣滋生誤解,臺灣在亞洲小區的處境恐怕將更形孤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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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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