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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史鑒妖 從臺灣抗日史料看李登輝

2015年08月25日 08:57: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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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中評社25日社評表示:在世界都紀念反法西斯勝利70週年之時,下臺多時的前臺灣地區領導人李登輝近來卻大放厥詞,不僅在臺灣,而且還公然向日本媒體投書聲稱:他和他的哥哥曾在戰時加入日本軍隊,為他們的“祖國”而戰。他還説戰時臺灣和日本是一個國家,臺灣沒有抗日。“臺灣很感謝被日本統治”。李登輝説臺灣沒有抗日,完全無視歷史史實,現用臺灣文獻館所保存大量抗日檔案資料,來證明李登輝在説謊的事實。

  日據時期武裝抗日史料,主要現存于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此館在2002年以前稱臺灣省文獻委員會,主要典藏以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最為重要。從1960開始至1980年代,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整理館藏文獻中的有臺灣人民武裝抗日的檔案資料,彙編成一套套公開出版的叢書。該叢書不僅成為研究日據臺灣時期臺灣人民武裝抗日課題不可或缺的資料,它也可作為無聲的證言,來反駁李登輝言臺灣人民沒有抗日的謊言。

  臺灣文獻委員會出版最早的抗日史料集為賀嗣章編譯的于1965年出版的《羅福星抗日革命案全文件》。該“文件”來源出自公文類纂1913年永久保存第四十一卷,以及1914年永久保存第三十六至三十九卷。主要內容是臺灣焦吧哖抗日事件中的羅福星等人被臺灣總督府當局逮捕後,送至苗栗臨時法院審訊的所有經過。

  1974~1976年時,臺灣文獻委員會又在林衡道的主持編譯下,出版了《余清芳抗日革命案全文件》,資料來源出自公文類纂1915年永久保存第三十八至五十八卷,以及1916年永久保存第三十至三十一卷。該「文件」主要記載臺灣西來庵抗日人物余清芳等人被臺灣總督府當局逮捕後,送至臺北、臺中、臺南法院的偵訊筆錄、搜查報告。

  1976年,臺灣文獻委員會又出版了郭嘉雄、陳得文等人編譯的《臺灣前期武裝抗日運動有關檔案》。該“檔案”資料來源出自公文類纂1896年永久甲種第六卷,1897年永久乙種年第一、二十三卷,主要是記錄鎮壓臺灣抗日的“殘匪”與臨時法院制定條例。此“檔案”中的1907第三十卷,記錄發生在新竹的北埔事件。1912年第三十一、三十二卷,記錄發生在南投的林圯埔事件。1913年第四十一卷,記錄發生在臺南的關帝廟事件。1914年第三十六卷,記錄發生在臺中的東勢角事件。1914年第三十六卷,記錄發生在南投的陳阿榮事件與苗栗大湖事件。1914年第三十九卷,記錄發生在臺北的新莊事件。

  1978年,臺灣文獻委員會又出版了由吳柏村編譯的《臺灣南部地區抗日分子名冊》。該“文件”資料來源出自公文類纂1898年臺南縣調查名簿。依地區劃分為店仔口(今臺南縣白河鎮)、樸仔腳(今嘉義縣朴子市)、潮州(今屏東縣潮州鎮)、麻荳(今臺南縣麻豆鎮)、阿公店(今高雄縣岡山鎮)、嘉義(今嘉義市)、鳳山(今高雄縣鳳山市)、鹽水港(今臺南縣鹽水鎮)、打貓(今嘉義縣民雄鄉)、大甫林(今嘉義縣大林鎮)、新港(今嘉義縣新港鄉)、蕃薯藔(今高雄縣旗山鎮)、枋藔(今屏東縣枋寮鄉)的辨務署管內名冊。

  1978年,臺灣文獻委員會出版了吳柏村、吳定葉編譯的《臺灣南部武力抗日人士誘降檔案》。該“檔案”資料來源出自1899年總督府的公文類纂永久保存臺南縣第五十九卷。依地區劃分為店仔口、樸仔腳、嘉義、打貓、鹽水港、潮州、麻荳、鳳山、阿公店、蕃薯藔、阿緱(今屏東市)、東港(今屏東縣東港鎮)、恒春(今屏東縣恒春鎮)、大穆降(今臺南縣新化鎮)辨務署管內,以及第十、十五憲兵隊的記錄。

  1978年,臺灣文獻委員會又出版了吳家獻編譯的《雲林、六甲等抗日事件關係檔案》。該“檔案”資料來源出自1896年總督府的公文類纂永久保存臺南縣第四十卷,以及1914年“十五年保存”第三十二卷。“雲林”部分記錄簡義、柯鐵率領義軍攻克雲林支廳,以及日軍掃蕩之經過。“六甲”部分記錄羅臭頭(又名羅阿頭)率眾襲擊六甲支廳(臺南縣六甲鄉)的經歷。

  1979年,臺灣文獻委員會出版了吳定葉、黃耀東編譯的《日據初期警察及監獄制度檔案/附錄:臺灣中部前期抗日運動檔案》,警政與獄政的資料來源出自公文類纂1895年甲種永久第七卷、1896年乙種永久第七卷、1897年甲種永久第十五卷、1899年乙種永久第二十九卷、1901年甲種永久第七卷。附錄的抗日資料來源,譯者未標明保存號與卷號。

  1979年,臺灣文獻委員會出版了陳得文、吳家憲編譯的《臺灣北部抗日運動有關檔案》,書中彙編了1899年時盧阿野、林季成、盧錦春、王秋逢等抗日案,以及1896年至1898年時,臺灣北部抗日義士誘降案,但譯者都未標明保存號與卷號。但1898年的簡大獅事件,資料來源標明出自公文類纂該年永久保存臺北縣第十七、十八卷。

  另外,由臺灣文獻委員會于1978年編譯的《日據初期官吏失職檔案》、1978年編譯的《日據初期重要檔案》、1979年編譯的《日據初期警察及監獄制度檔案/附錄:臺灣中部前期抗日運動檔案》及1982年編譯的《日據初期司法制度檔案》等書籍都是大量記載日據時期臺灣人民武裝反映日本殖民統治。

  以上僅為臺灣“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的前身“臺灣文獻委員會”出版的抗日類別的專書。臺灣文獻館是臺灣現在“總統府國史館”的附屬機構,為臺灣史政文獻保存機關,它的專責主要辦理臺灣省通志之纂修。該館保存大量臺灣總督府檔案、專賣局檔案、臺灣拓殖株式會社檔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檔案、省級機關檔案、古文書、碑碣拓本、日文古籍、民俗文物等等相關臺灣史料。該館可是臺灣官方重要文化機構,故該館保存的檔案資具有料充史料價值,公開出版的大量抗日檔案資料,足以説明李登輝所謂的“臺灣沒有抗日”之言,實為側援處於窘境的日本首領安倍而説出的媚日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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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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