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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名化兩岸經貿絕非解決臺灣食安問題的選項

2014年10月21日 08:44: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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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21日發表社評説,頂新集團以制油起家,卻自越南進口飼料油加工後以食用賣給消費大眾,理應接受法律應有的制裁。如今味全食品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已被法院收押以利進一步調查案情。從魏家老二魏應州在弟弟被收押後對外表示,沒想到那麼嚴重,可以説明目前臺灣的司法機關,確實能夠根據相關法律對於不肖廠商進行懲治。不過,若是將之擴大兩岸經貿的錯,就有點過頭了。

  社評摘錄如下:

  “經濟民主連合”(前身為反服貿民主陣線)日前舉辦“從頂新餿水油事件看兩岸權貴資本”座談會。會中有學者指出,頂新受到系統性的政商關係保護,此種保護關係,都是臺面下操作,一般人難知道真相;除食安問題,頂新更有政商權貴間政治操作的內幕;要防堵兩岸政商權貴間的資本操作,應廢止或修正“兩岸關係條例”與相關法令,取消“大陸地區”特殊化待遇。

  “兩岸關係條例”是基於臺灣“憲法”關於領土範圍的精神所訂定,若是依照學者建議將“大陸地區”視為“境外”,立即所面臨的就是有否“違憲”的問題。法律與“憲法”抵觸無效,試想若是新的“兩岸關係條例”無法運作,對兩岸關係會産生多麼大的影響?等於是自1992年來根據該條例所有的兩岸互動完全歸零,實在令人難以想像會對多少人造成影響。

  此種建議作法,就是典型的“因噎廢食”,問題是“廢食”之後還能存活嗎?不論喜不喜歡,臺灣現在就是身處全球化的時代當中;也不管個人好惡如何,臺灣在此情況下,就是必須與大陸進行經貿交流。若想用另類方法,只是徒增痛苦而已。君不見美國曾經有位作家,發願一年不買中國大陸製造的産品,後來發現不僅不容易做到,還為生活大來極大的不方便。臺灣現在也要實驗嗎?

  同樣是進入大陸從事油脂生意的南僑集團,在兩岸食品市場也有諸多的投資,在從海外進口油脂到臺灣,最近經過檢驗,就沒有出現將工業用油充當食用油的情況。由此可見,頂新的犯罪行為是個別廠商為了賺取暴利,違法進口飼料油充當食用油的個案,行徑雖然可惡,但是不能因此“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若因個案就廢止或大幅修正“兩岸關係條例”,姑且不論此舉極可能造成兩岸政治關係的動蕩,僅就臺灣民眾生活的便利性而論,就會産生非常大的不方便。更何況若是大陸客因條例廢止或修正而無法來臺觀光,試想會對臺灣的觀光産業造成多大的衝擊?作為負責任的政府,豈能因為個案就影響整體的利益呢?畢竟多數的臺商是規規矩矩在做生意,受到此種對待,對其而言並不公平。

  此外,亦有學者指出,臺灣對大陸貿易度依賴性越高,臺灣失業率越高,臺灣應爭取新經濟政策路線;並批評頂新集團炒作房産與販賣黑心商品,讓民眾反財團、反服貿,是兩岸紅頂商人咎由自取。此種以偏概全的論述,將販賣食品與反服貿挂勾,對解決問題不但沒有幫助,反而更易加速産業加速外移。試問産業外移了,對降低失業率有助益嗎?“錢有四隻腳”,豈會跑不過兩隻腳!

  處理問題一定要就事論事,不能因為頂新集團在兩岸都有食品事業,就將販賣黑心油當成是兩岸經貿的問題,甚至想要因此修改兩岸經貿互動基礎的兩岸關係條例。試想若是廢止或修改條例,就能杜絕兩岸權貴資本尋租與特權空間?世界各國豈不就此對貪污腐敗免疫。因此解決黑心油問題得從源頭及生産履歷管起,污名化兩岸經貿非解決食安問題的選項。

[責任編輯: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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