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28日發表“臺灣政策研究基金會”助理研究員唐慧琳的文章指出,蔡英文雖然在ECFA的辯論上輸給了馬英九,但是展現了應有的風度;而死不認輸的民進黨則希望從群眾運動的場子中找回辯論時輸掉的氣勢。此次綠營提出的“公投”ECFA無疑是為選舉謀利,是玩弄人民“公投”權利的下三濫的伎倆,實為藉故鬧事。
全文摘錄如下:
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辨論一役,蔡英文雖然辯輸給了馬英九,唯全程展現風度,雖有質疑指涉,但並未出現“賣臺”、“中共同路人”等這些民進黨慣用的、低級的政治語言,辯輸只因為反對ECFA本來就不站在理字上,可謂雖敗猶榮。只是民進黨“忠於”反對黨的天職,死不認輸,轉而推動ECFA“公投”,辯論場上輸掉的氣勢,要從群眾運動的場子找回來,最好臺灣陷入一片混亂,國民黨的步伐被打亂,民進黨再從亂中取利。
更荒謬的是綠營此次提出的“公投提案”,竟不出大家所料的,是要用極其下流的方式來阻撓ECFA的簽署,明明知道過去六次“公投”,沒有任何一次到達“法定”投票人數的門檻(總投票人口一半),故意提出一個“你是否同意臺灣與大陸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而不敢提出符合其反對立場的提案:“你是否反對臺灣與大陸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用如此下三濫的技倆玩弄人民“公投”的權利,其實只是要藉故鬧事而已:倘若臺灣“公投審議委員會”明察秋毫不予通過,剛好可以借此推動街頭運動,炒作成馬英九專制、臺灣人反對ECFA卻被剝奪“公投”,並結合五都選舉,在全臺悲情大上演!一旦臺灣“公投審議委員會”不察而予以通過,剛好利用島內民眾過半不會去“公投”的習性,來主張已有過半島內民眾反對ECFA,心態實在非常可鄙!
這也不禁令人質疑,過去所有綠營發動的“公投”,沒有一個不是綁大選、用來政治動員的工具,難道當初通過“公民投票法”,就是給無恥的政客拿來配合選舉,玩弄人民所用嗎?臺灣的“公民投票法”是否有再進行檢討修正的必要呢?
筆者在此要針對倡議ECFA“公投”,卻沒有種在“公投提案”中標明反對立場的綠營政客提出二點質疑:第一、為何民進黨在2000年執政前一再提出要“核四公投”,執政後卻未經“公投”就貿然停建核四?不但使得全體民眾蒙受巨大經濟損失、與全球減碳目標背道而馳,更與你們目前提出即便是已經“國會”同意的政策也必需經“公投”同意的主張完全相反,究竟孰是孰非?第二、為何你們不敢像“消基會”一樣發動“反美牛公投”,便在提案主文中光明正大地提及“要求‘否決’衛生署在2009年11月開放美國30月齡以下帶骨牛肉、絞肉、牛內臟、牛脊髓之政策…”?
事實上ECFA“公投”若不和島內選舉一起舉行,一次就要耗費七億(新台幣)以上的民脂民膏,像這種純為選舉造勢、連反對立場都不敢明言的“公投”,相信多數臺灣民眾和筆者一樣,連一毛錢都不願浪費在它身上;ECFA“公投”若和島內選舉合併舉行,最快也要等到下次“總統”大選,既然綠營已明言政黨再輪替就要廢止ECFA,“總統”大選就可視為ECFA的“公投”,更不必多此一舉!呼籲臺灣“公投審議委員會”明快果斷地否決此次臺聯黨的“公投提案”,別淪為政客作踐“公投”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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