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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營毀選舉有三法 臺媒分析發動暴民最有可能

2007年12月20日 10:39: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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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一階段/兩階段”爭議,臺“中選會”主委張政雄説:選舉有效無效,將由“中選會”及法院認定,“選前中選會不再做這方面的研議”。

  臺灣《聯合報》黑白集刊文指出,張政雄的此種説法已是“修正版”。原本他説,有效無效將由“中選會”在選後一週內認定,如今則説,將由“中選會”“及法院”認定,可見:一、“由‘中選會’在選後一週內認定”之説有誤;二、法院將是“有效/無效”的最後裁判者;三、最重要的是,張政雄此説似在表明,“中選會”在選前不再就“一階段/兩階段”進行“研議”,各縣市選委會若自行其是,將待“選後”再由法院裁判。

  文章認為,倘係如此,其實不失為解決辦法:各選委會自行其是,“選後”由法院裁判。倘若選民依據各縣市選委會的規定,不論是“一階段”或“兩階段”,完成領票、投票,各該投票所亦完成開票、計票,法院即或認定選務主管可議,但我們實在看不出有判定“選舉無效”的可能性。

  但是,情勢顯示,“行政院”及“中選會”的“陽謀”恐非如此。“中選會”宣佈“選後由‘中選會’及法院認定”,其實是“引君入甕”的“口袋戰術”;等到各縣市採行“兩階段”,進入“口袋”,民進黨即可在選舉當天在選情不利的選區發動暴民滋事,甚至鬧到投開票無法進行的地步,毀了選舉,然後將責任推給採行“兩階段”的縣市主管。到時候,“中選會”就會説,這是選民不滿,無關“中選會”的事。

  文章分析指出,民進黨欲摧毀選舉,有三個戰略時點:一是選前停選或延選,但陳水扁已聲明不戒嚴、不延選;二是在選後,這就是張政雄如今所説方案,但民進黨又豈會容許平順投開票後再由法官對“有效/無效”作出裁判?三就是在選舉當日製造“烽火遍地”的糾紛或暴動,摧毀選舉,以如今出現的“口袋戰術”看來,此種可能性最高。

  “中選會”請你進入“口袋”,再由暴民將選舉摧毀在“口袋”內,這或許就是民進黨的“陽謀”了。 


 

[責任編輯:張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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