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萬勝 中國人民解放軍外國語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二戰後,日本首相更疊相當頻繁。在日本,眾議院選舉和參議院的選舉以及執政黨黨首的選舉,是誘發首相更疊的制度性因素。在首相更疊的政治過程中,派閥領袖是最核心的行為主體,且黨首選舉與派閥政治共生,社會傳媒影響內閣存續。首相任期與經濟增長、派閥抗爭、日美同盟等政治生態因素密切關聯。在自民黨政權的不同發展階段,首相更疊的利弊得失不盡相同。
2017年3月5日,日本執政的自民黨舉行第84次黨代表大會,通過了“總裁公選規則修正案”,決定將此前黨章規定的總裁任期最長“二屆六年”修改為“三屆九年”。根據這一修改規定,原本將於2018年9月任期滿兩屆的安倍晉三可以連續第三次競選自民黨總裁。由於執政的自民黨實行“總裁、首相一體制”,這也意味著身為黨總裁的安倍在理論上可以擔任內閣首相至2021年。至此,自2012年12月以來已連續執政4年多的安倍內閣呈現長期執政態勢。
日本首相由國會選舉産生
作為一種政體,議會內閣制的重要特徵是:首相由國會選舉産生,內閣對國會負責。“負責”的意思,就是內閣若失去國會的信任就必須總辭職。為此,日本學者將內閣存續的必要條件歸結為“眾議院的多數支援”和“執政黨的支援”,將首相辭職的制度性理由歸結為“眾議院選舉敗北”“不信任案獲得通過”“參議院選舉敗北”“黨首選舉敗北”“自發辭職”。
在日本,“內閣不信任案獲得通過”往往導致內閣解散眾議院舉行大選,且首相“自發辭職”也是在面臨各種選舉壓力的情況下作出的決斷。因此,當以“選舉制度”的視角來探討日本首相更疊的相關制度規定。《日本國憲法》明確規定唯有眾議院才擁有首相提名的最終決定權。但在實際的政治運作過程中,除了眾議院選舉之外,黨首選舉與參議院選舉也成為影響首相更疊的重要制度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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