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化解被拆遷者“互掐”困局

時間:2012-12-19 15:25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城市改造中的利益博弈和衝突,以往多存在於行政權力與被拆遷者之間。被拆遷者在力量上的弱勢,往往能為其帶來強勢的輿論支援,使其有足夠的實力與行政權力博弈。然而,一旦行政權力隱身幕後,臺前矛盾成了已同意遷移者與所謂的“釘子戶”之間的對峙與衝突,情況就十分不同了。

  這樣的事情最近發生在廣州楊箕村。楊箕村曾經是廣州最有名的媒體人聚居的城中村,由於其中心地理位置,在幾年前被納入拆遷改造計劃之中,未來將被容積率高達6.18的高樓所取代。這樣一個地方,村民原本應該成為這一改造拆遷的最大受益者,然而卻因部分“釘子戶”的拒絕而導致新村無法開建,已同意拆遷的大多數人不忍回遷的煎熬,數度聯名抗議僅存8家的留守釘子戶。標語橫幅齊上,有媒體稱之為“逼遷”。

  這種新出現的現象,被人稱之為底層互掐,或底層互鬥。其意為,同樣處於弱勢群體地位的人,為了某種利益而大打出手,互相攻訐。其中或有行政權力的策劃與慫恿,但本質上是利益的衝突。

  輿論之所以對這種現象痛心疾首,根本原因在於,底層互掐讓侵害所有群體利益的罪魁禍首坐收漁利,自己卻為權力盤剝後的殘餘利益而互相爭鬥。這與困獸之鬥有些類似——被關在籠子裏的困獸,想的不是如何打破鐵籠,反而為了籠中的一席之地而大打出手。

  這種解釋,對於理解當下的中國,不可謂不深刻。但套用在具體的城中村改造計劃中,卻有些“不食人間煙火”。無論背後有沒有行政勢力插手,也無論最大的得利者是哪一方,這種底層與底層之間的利益博弈,都是現實和未來都無法回避的一個難題。

  這種衝突在任何國家都會存在。只要在社會,利益衝突就無法避免,關鍵不是去減少利益衝突,而是如何將利益衝突納入制度化渠道。已同意拆遷的村民想早點回家,留守的釘子戶要捍衛自己的權益,無論是哪一方,其訴求都不能説不合理。但用什麼樣的方式維護權益,卻是廣大中國公民亟須補習的一門課。

  毫無疑問,只要不是因為公共利益,釘子戶有選擇拆遷與否的權利,也有選擇與開發商達成何種協議的自由,其他人無權強迫,也不應該刻意詆毀。正如密爾所言,多數人強迫少數人並不比一個人強迫所有人更有説服力,越是少數的權利,越應該得到重視。

  然而,楊箕村的複雜之處在於,在利益博弈之外,還有集體土地與土地之上的住宅産權之間的矛盾。集體土地為村委會所有,村委會有權按照法律更改土地使用性質;村民則對宅基地上的房屋擁有所有權,但對房屋之下的土地卻僅擁有使用權。村裏要收回集體土地變作他用,而公民要捍衛自己的住宅産權,矛盾不可避免。

  對於法院來説,當然可以按照集體土地變更使用的原則,強制要求留守戶搬離,釘子戶的敗訴也在料想之中。然而,即便做出判決,法院恐怕也難以強制執行。這不僅是因為拆遷在當下的中國有著極為不佳的名聲,更因為法院的判決無法直面房屋所有權的法律正當性。如果因為屬於村委會的宅基地被收回,宅基地上擁有産權的房屋都要連帶收回,這放在任何國家恐怕都難以成立。

  集體土地的隱患和問題暴露無遺。包括城中村在內的農村集體土地産權與住宅産權的剝離,使得城中村改造的矛盾進一步加劇,也使本應當成為城市改造土地升值過程中的受益者,陷入了一個又一個的悲劇之中。由此來看,最根本的解決之道,不僅是建立一個利益溝通與協調的機制,而且還要儘快完成農村土地産權明晰化進程。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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