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武行”抗拆的贏與輸

時間:2012-11-30 08:47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河北省霸州市城區某村正在開發拆遷,一戶沈姓居民與登門動員拆遷的人員發生爭執進而動武,由於戶主夫妻與兒子都學過武術,竟陸續打倒7名拆遷人員,造成一人輕傷,目前該案正由當地警方偵辦。(11月28日《燕趙都市報》)

  三打七,人數佔優勢的動遷者竟先後被打倒在地,人少的拆遷戶反而“大獲全勝”,在拆遷戶總體處於權利弱勢的語境下,霸州習武世家這番抗爭摘得的“勝果”,立刻引來網路輿論的一片歡呼,“打得好”“很解氣”,幸災樂禍的調侃、戲謔之聲不絕於耳。然而,細細分析,在這場“全武行”的較量中,卻很難判出個勝負。

  一方面,儘管沈某一家在打鬥中獲得“勝利”,卻在法理上存在輸理之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明確:“被徵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若是不同意拆遷,不知沈某是否已經依法履行了這樣的程式?即使自家房屋遭到非法入侵,理應報警求助,而不是掄起拳頭和棍子就打。更何況,到府的並不是明火執仗或開著推土機的強拆者,沈某一家的防衛措施最終導致他人受傷,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有防衛過當之嫌。

  另一方面,動遷人員雖然在打鬥中“敗下陣來”,但他們並不像某些地方那樣執意與拆遷戶拼個你死我活,似乎也有值得同情的地方。當然,如果再從源頭上分析,這場打鬥的點火者或許就是拆遷方。《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明確提出“房屋徵收與補償應當遵循決策民主、程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並對徵收、補償等各環節進行了細緻的規定。按理説,霸州市城區的這個村子的拆遷戶大部分民宅已經拆完,此時,沈某一家和拆遷方應有充分的溝通,為何雙方見面就劍拔弩張?是不是側面印證法律或其執行過程存在瑕疵,侵犯了拆遷戶的合法權益,以至於他們怒火難遏?

  一言以蔽之,在有法不依的背景下,無論是拆遷者野蠻強拆,還是拆遷戶“全武行”暴力抗拆,都難免落得個兩敗俱傷的下場,而社會文明也必然跟著鼻青臉腫,不成樣子。

  按照古代造字法,“武”字由止、戈二字合成,在《左傳》中就有“止戈為武”的説法,意指不用武力而能化干戈為玉帛,才是武術的最高境界。顯然,習武本是為了強身健體,絕非用於在拆遷中激化矛盾、造成流血事件。

  要讓拆遷中少一些暴力衝突,化干戈為玉帛,則必須讓事件的處理回歸法治軌道,認真回答好兩個問題,一是霸州市的拆遷行為是否合法合規?二是武力致傷拆遷勸導員的沈某一家是否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編輯:高斯斯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