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關茅臺欲申報奢侈品資格的消息傳得沸沸颺颺。世界奢侈品協會證實,“大概在一個月前,茅臺曾給協會打電話諮詢進入全球100強奢侈品榜單事宜,隨後雙方還就一些資料進行了郵件往來”。但由於該消息傳播造成的負面影響,茅臺暫停了與世界奢侈品協會的接觸。協會負責人亦表示,茅臺入奢夠格。(相關報道見今日本報18版)
茅臺申報奢侈品的消息傳來,公眾一度非常疑惑:奢侈品也需要申報?現在,我們總算鬧清楚了,原來茅臺申報的不是奢侈品資格,而是全球100強奢侈品榜單。
花費大量錢財追求過分享受,這是《現代漢語詞典》對“奢侈”的解釋。按此定義,茅臺在國內當屬奢侈品無疑。飛天茅臺國內零售價已達2100元一瓶,最貴的茅臺酒甚至已經賣到了38萬元。
“買茅臺的不喝,喝茅臺的不買”,“花費大量錢財追求過分享受”變成了“一分錢不花追求過分享受”,這是茅臺的典型奢侈特點。買得起還不行,關鍵還得買得到。大部分的真茅臺,還沒出廠就給公款消費包了,此外還有中石化等國企紛紛將茅臺成本列為企業必須支出。
但是,與一般的奢侈品都是國際通吃相比,茅臺在國際市場還不太“奢侈”,以至於國外市場的茅臺價格要低於國內。相比白蘭地、威士忌等,目前國外的零售渠道並未承認茅臺是高端白酒,因此茅臺很想通過奢侈品全球100強這一身份,進入國際市場。這是茅臺申報奢侈品的緣由所在。對此,公眾其實並未做出激烈反應,因為茅臺已經不是普通公眾所能消費得起的,並不存在因為戴上一個奢侈品的帽子而更加喝不起這樣的問題。
可是,茅臺決定暫停與世界奢侈品協會接觸,偏偏説是因為該消息傳播造成的“負面影響”。這究竟所指的是什麼?所謂“輿論壓力”又從何説起?茅臺成功進入全球100強奢侈品榜單,對公眾即使不是好事,至少也不是壞事。事實上,茅臺如果能夠成為名副其實的奢侈品,不僅能彌補在奢侈品頂級品牌上的空白,更重要的是還能為納稅人減少茅臺成本。因為《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已經規定,政府各部門不得採購奢侈品。
我們一邊納稅一邊看著別人喝茅臺,沒理由到頭來還得用“輿論壓力”維護其喝茅臺的權利。顯然,所謂“輿論壓力”只能是由喝酒者發出。當然,條例一齣來,茅臺公司自己也許不願意再申報,為弄頂奢侈品的帽子損失訂單,茅臺也許就奢侈不起來了,普通人也許真就能喝得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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