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政協舉辦“大力發展我國養老事業”提案辦理會,“以房養老”提案的辦理部門銀監會表示,不少國家都採取了“以房養老”措施,應對人口老齡化。銀監會就此也展開了專項調研,但由於我國現有制度———房屋産權70年,“以房養老”難以推行。
且不論銀監會所稱房屋70年産權難題如何解決,就“以房養老”政策本身來説,可行性有多大也值得懷疑。
首先,“以房養老”要有房才行,沒有房什麼也談不上。現在城市房價如此之高,一般人拿得出首付,就得費一番週折,再以通行的貸款三十年計,一些人怕到花甲之年,也難還清貸款,並非每個人都能用房屋抵押,換取安度晚年的條件。況且北京上海等城市,偏遠普通的住宅都數以百萬計,許多人買不起房子,也就談不上“以房養老”了。上海大學社會學教授顧駿稱,許多年輕人買不起房,父母手中的房産成了他們的指望,抵押了房産,就等於把親情也給“按揭”了。有了健全的養老制度,“以房養老”只是錦上添花,但如果養老制度不健全,單靠“以房養老”則有制度避責之嫌。難怪上海一項“以房養老”潛在需求調查顯示,只有20.45%的受訪者表示願意參加。
其次,除了70年産權之限外,“以房養老”可能遭遇其他技術性障礙。
據《法制晚報》報道,“以房養老”推出的最大阻力還來自於金融機構的猶豫。有業內人士表示,目前承接“倒按揭”的業務尚不成熟,國內房地産市場價格中長期走勢、每人平均預期壽命等關鍵因素難以預測。對銀行、保險公司等機構來説,正向按揭貸款的風險是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減小的,而“倒按揭”恰恰相反,時間越長風險越大。如何確定“倒按揭”利率也是一大難題,貸款額少,老人不樂意;貸款期長,機構又可能吃虧。
2008年9月,69歲的湖南老漢付達信在北京站搶劫,搶劫的目的僅僅是為了能“入獄養老”。要避免這樣的悲劇重演,關鍵還是得靠良好的制度設計,既要靠制度激發國民創造財富的熱情,又要靠制度鼓勵國民為自己積累養老資源,以從根本上解除國民養老的後顧之憂,而“以房養老”的思路,即使可行,恐怕也只能解決一部分人的養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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