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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性高速路的運營亟須規範

2011年06月24日 10:35:00  來源:燕趙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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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不少車主提出廣深高速收費偏高,投入逾百億元收回200多億卻仍在收費的疑問,廣東省交通集團昨日表示,廣深高速收費標準不算高,屬於經營性公路,即使收回成本也可繼續按規定收費,且企業收益是否“暴利”,具體盈利數據屬企業內部經營事項,並不需要對外界公佈。(6月23日《資訊時報》)

  早在2008年,北京首發集團在面對首都機場高速路收費的公眾質疑時,也曾經説過:“首都機場高速路是經營性高速公路,不同於‘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模式,它就是收費100年也行。”然而,當我們仔細思考,又覺得經營性高速路的經營邏輯,遠非如此簡單。投資高速路獲取利潤,決不應該像一般商品經營那樣,只要沒有倒閉,就可以父傳子輩,永遠坐享利益。其中的兩大概念必須厘清。

  首先,高速路是一種特殊商品,必須以半市場、半公益的理念來認識。高速路主要依託土地資源來開發,而土地是不可再生資源,具有天然的全民性。經營性高速路“一朝到手,萬世享用”,這顯然是不合情理的;而且,高速路經營的規範與否,對整體物流成本影響極大,因而與公共利益關係密切。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的要求,大都擁有“政府背景”的高速路經營公司,其企業收益是否存在“暴利”,就應有公開的義務。

  其二,退一步説,經營性高速路即使作為一般商品,有關部門也應該出臺一部基本的行業服務標準。比如,收費標準怎麼計?“高速路不高速”時算不算服務縮水?又該怎麼解決?

  經營性高速路的定位及經營,目前尚處於含混狀態。解決這些問題,必須從更高視角來認識,從立法的角度尋求出路。(馬龍生)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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