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蘇,有個體工商戶反映,減稅後,當地稅務部門調高了稅收定額,稅負較原先增加了兩倍多。這並非個案,有學者調研後發現,在“結構性減稅”的口號下,一些地方卻出現普遍增加稅費的趨勢。(6月27日《新京報》)
此前,某市作為結構性減稅試點,曾有納稅企業訴苦:結構性減稅實施後稅賦不降反升。當時,筆者包括許多關注中國經濟的人士都認為,既然是試點就可能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並且極有可能是個案,沒有太在意。現在看,這種情況並非個別現象,這就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視了。
近年來特別是去年第四季度以來,隨著我國經濟明顯減速,要求減稅的呼聲此起彼伏。國家敏銳地觀察到了這一現象,出臺了多項減稅措施,特別是扶持中小企業的減稅措施。最為引人關注的是結構性減稅政策正在全力推進。
確實,應對中國目前的經濟狀況,最佳對策就是大幅度減稅降費,減稅降費對中國經濟來説是對症下藥的。減稅降費減輕了企業負擔,促進企業扭轉不景氣的狀況;減稅降費減輕了百姓負擔,起到了刺激消費、拉動內需的作用,最終刺激了經濟增長。同時,減稅降費降低了生産、流通和銷售環節成本,降低了整個商品成本,進而降低了最終銷售商品價格,對於抑制物價、平抑通脹有釜底抽薪之效果。這就是在當前中國經濟下行壓力增大情況下,大力度減稅降費的極端重要性。
減稅降費是否能夠做好,能夠落到實處,不是稅收多收少收幾個錢的枝節問題,而是關係到中國經濟能否成功應對經濟下滑,能否順利渡過當前難關的大問題。在經濟和財政收入增速下滑的背景下,國家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兩部門“一把手”日前在調研財政工作時強調絕不收“過頭稅”。這是從中國經濟大局著想的。但是,事實是,此前曾經有報道説,面對財稅增速下降,一些地方稅務部門為了完成任務加大了稽徵力度,按照上限徵收,使得納稅人負擔不降反升,確實收了“過頭稅”。
當然,反映最為強烈的是結構性減稅變加稅。各地雖然上調增值稅、企業稅起徵點至國家公佈的調整範圍的最高上限至2萬元,但由於許多中小微型企業納稅額度都是稅務部門估計的,一些稅務部門就在起徵點提高前提下,將納稅定額隨之估高。使得企業納稅不降反升,大大加重了企業稅負。這種做法對納稅人無疑是開了一個減稅的國際玩笑,對百姓無疑是一個哭笑不得的黑色幽默,對結構性減稅政策無疑是一大諷刺,對下行壓力越來越大的經濟無疑是雪上加霜。
好經還需好和尚來念。一定要將結構性減稅的好經念好,好事辦好。要堅決落實好國家出臺的各項結構性減稅政策,特別是在去年國家提高個體工商戶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徵點後,不能隨意調高稅收定額。將支援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稅費優惠政策扎紮實實落到實處。同時,需要思考的是,我國稅收徵稽中給予稅務部門的自由裁量權過於大,應該儘快探討縮小自由裁量權,從制度法規上約束徵稽人員準確領悟和貫徹落實稅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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