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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改革,“引活水”更要“攪死水”

2012年04月16日 08:11:00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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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前國內銀行業改革就得衝破制度缺陷及利益衝突,以增強其體質、防止系統性風險發生為目標。

  可以説,當前國內外對中國銀行業關注程度是前所未有的。在國內,市場關注銀行業的“暴利”有多大,壟斷程度有多高,其服務收費是如何不合理;在國際,市場則關注中國銀行業的不良貸款率有多高、房地産泡沫何時破滅、地方政府融資平颱風險有多大等等。

  我認為,當前國內銀行業高利潤或“暴利”,並非銀行業的壟斷性也不是不讓民營資本進入造成的,主要是政府對銀行業管制的結果。比如,政府對銀行業的價格管制、信貸規模的管制及銀行市場準入管制。在這三大管制下,國內銀行業的競爭,主要是信貸規模的競爭而不是價格機制競爭。即價格水準是既定的(或利率水準是既定的),銀行競爭力就在於市場佔有率和信貸規模大小。而2009年以來過度寬鬆的信貸政策,使得國內每一家銀行的信貸規模得到快速擴張,利潤總額也隨著這種過度信貸規模擴張快速增長。這才是當前國內銀行利潤快速增長的來源。

  因此,對於當前國內銀行業的高利潤,不要盯住其利潤總額有多大,而是要盯住這種高額利潤是通過什麼樣的方式獲得的。如果是銀行過度壟斷的結果,那麼當然要先放開國內銀行業的市場準入,讓更多銀行類的金融機構進入,從而形成有效的市場競爭;如果這種高額利潤是由於現有的制度缺陷造成的,國內銀行業的改革就得從這些不合理的制度入手。

  而這種制度最為嚴重的缺陷就是政府對銀行業的價格管制,導致無法形成有效的競爭機制。管制下,不僅無法形成與造就國內銀行市場自主風險定價的主體、有效的市場定價機制及有效的市場競爭機制,而且也使得當前國內銀行的利率管製成了社會財富嚴重不公平的轉移機制。比如,近8年中居民存款利率有60%的時間處於負利率狀態,近兩年的時間裏,居民存款負利率達到平均1.6%以上。通過負利率,居民財富年均轉移達7000億元以上。

  在這種情況下,我國銀行業發展與現代銀行業要求相差很遠,或形似而神不似。即國內銀行業的組織結構、運作機制及公司治理,表面上與現代銀行制度一樣,但實際上相差很遠,甚至存在著許多中長期的風險。比如信貸規模的競爭一定會使得國內銀行過度使用現有金融體系,信貸饑渴症越來越嚴重,從而使得銀行業的資産越來越處於極大的風險中。更為嚴重的是,當國內銀行業走向目前的路徑依賴,既得利益集團越來越強大,任何改革都會遇到這些利益集團的阻礙。

  同時,我們應該看到,國內銀行業一旦脫離了政府保護,讓其在市場中自由游泳,那麼潛在風險就有可能逐漸地暴露出來。比如銀行利率的市場化,又比如房地産泡沫破滅及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風險暴露等,都可能讓其脆弱性暴露無遺。所以,當前國內銀行業改革就得衝破制度缺陷及利益衝突,以增強其體質、防止系統性風險發生為目標,這是當前國內銀行業改革的重點與難點,而不是僅僅放在允許民間資本準入這一點上——既要引入“活水”,更須攪動“死水”。

[責任編輯:樊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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