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敏
《廣州市停車場建設和管理規定》網上立法聽證會,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其中小區停車場是否應該恢復政府指導價成為熱議的內容。廣東省消委會調查發現,約九成受訪者反映實施市場定價後所在小區停車費大幅上漲,受訪者最贊成停車費“實行政府指導價並設定上限”。
小區停車收費之所以取消政府指導價,是因為國家發改委于2014年底發佈的《關於放開部分服務價格意見的通知》中明確“住宅小區停車服務”不再實行政府定價,改為市場定價。初衷是“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促進相關服務行業發展”,吸引更多社會資本來建設、經營停車場,既可以緩解“停車難”問題,又可通過市場競爭促使價格回歸合理水準。
可是,事實上效果並不好,不僅停車難問題依然存在,價格也越來越高。廣東省消委會的調查顯示,九成受訪者認為市場定價後小區停車費大漲。
為什麼“市場的手”沒能起到合理配置資源的作用?究其原因,還在於小區停車場並非是完全意義上的市場。在停車這個問題上,市民們基本上不可能貨比三家,隨意選擇,而是買了哪個小區的房子,就決定了在哪停車。從這個角度上看,小區停車場經營是帶有天然壟斷性質的。哪怕價格高,小區業主也只能停在這裡。而隨著私家車保有量的增大,小區車位一位難求,價格自然是水漲船高,小區因停車而引發的糾紛也不時見諸報端。
因此,小區停車收費完全靠市場調節不靠譜,根據不同的地段實施政府指導價並設定上限,才能更好地保障小區居民正當的停車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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