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技獎代表的是中國科技創新的最高水準,深化相關改革,評獎結果將獲得科技界更充分認可
一説起國家科技獎,人們就會想起每年年初黨中央、國務院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隆重表彰獲獎者的熱烈場景。國家科技獎自設立以來獎勵了一大批科技成果,對調動科技人員的創新創造熱情、促進我國科學技術快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與此同時,由於推薦方式行政化、評審機制不科學、獲獎成果數量過多等原因,科技界也發出了改革國家科技獎制度的呼聲。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佈了《關於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的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了改革的任務和措施,亮點頗多,體現了“服務國家發展、激勵自主創新、突出價值導向、公開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
比如,實行提名制。目前國家科技獎實行的是科技人員申報、政府部門推薦制,不僅行政色彩濃,而且花費了科技人員的大量時間和精力。為提高評獎的學術性,《方案》提出,參照國際慣例實行提名制,把過去的主動自薦改為背靠背的他薦,以引導科技人員潛心研究、專注學術,遏制浮躁等不良風氣。
再比如,定標定額、瘦身提質。“定標”就是分類制定各獎種及其相應等級的評價標準,確保獲獎項目品質;對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由過去的一、二等獎混合評審改為一、二等獎分別評審,落選的一等獎項目不能參評二等獎。“定額”就是改變獎勵指標數與受理數量按既定比例掛鉤的做法,分別限定三大獎的授獎數量。《方案》還提出,大幅減少獎勵數量,三大獎總數由不超過400項減少到不超過300項。
《方案》順應了科技界的改革願望,對於進一步增強國家科技獎的學術性、突出導向性、提升權威性、提高公信力、彰顯榮譽性,將發揮巨大的推動作用。
由於《方案》主要是明確了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的方向,一些措施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還需要進一步研究細化。比如,在實行提名制方面,提名人的標準是什麼,是不是只有院士才有提名資格?學術組織提名如何操作,誰來具體承擔責任?提名個人和機構怎樣才能履行好推薦、答辯、異議答覆等責任,並對相關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再比如,《方案》提出,三大獎總數由不超過400項減少到不超過300項。這是一項重大進步,但也有專家指出,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還應該嚴格控制獎勵數量。中外有影響的科技獎項表明,數量越少越容易保證品質,位於金字塔尖上的成果往往是特別突出、公認度高的,評選也容易,越往下品質水準越難保證。與此同時,數量過多往往導致太多人報獎,既浪費了科技人員的精力,還濃厚了名利、浮躁了學風、淡薄了對科學真理的追求。因此,應本著寧缺毋濫的精神,嚴格控制三大獎的數量。
國家科技獎代表的是中國科技創新的最高水準,希望主管部門和執行單位切實把《方案》落實到位,做到評獎結果讓科技界充分認可,維護好國家科技獎的公信力。
《 人民日報 》( 2017年07月17日 2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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