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對“民辦學校擇校熱”不能視而不見
眼下,又到了“幼升小”的關鍵時刻。據不少家長反映,今年一線城市的“幼升小”擇校熱有向民辦小學傾斜的趨勢,優質民辦小學似乎成了“香餑餑”。曾經發生在公立小學身上的刷題、預錄取、選生源等違規行為,也正在民辦學校蔓延。輿論普遍質疑,該如何規範越來越火的民辦學校?
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來説,公辦不擇校、擇校到民辦是正確的戰略。公辦學校滿足基本公共教育要求,實行就近免試入學,而民辦學校滿足差異化需求,允許學生跨區域擇校。但在一些地區,優質資源在向民辦小學、初中聚集,加之一些政府部門對民辦學校的違規招生辦學睜只眼閉只眼,導致當地治理擇校熱的努力被消解。要治理這一問題,必須切實推進義務教育均衡,同時加強監管,確保所有學校依法依規招生、辦學。
在上海、浙江杭州和廣東廣州等地,多年來一直存在民辦學校“擇校熱”。究其原因,雖然公辦學校已都實行就近免試入學,但在公辦學校之間,以及公辦校和優質民辦校之間,還存在明顯的辦學品質差距。在公辦領域,家長只能通過購買學區房擇校,在學區房政策越來越嚴的情況下,擇校就只能去民辦,而如果民辦小學、初中相對公辦學校辦學品質更高,家長對這些民辦學校就競相追逐。上海等地的情況正好如此,有的民辦小學只招100多人,卻有5000名學生報考。
在發達國家,義務教育階段也實行公辦不擇校、擇校到民辦的戰略,但不存在那麼“火爆”的民辦擇校熱,原因就在於,公辦學校之間,以及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之間不存在很大的辦學品質差距。家長選擇民辦學校,更看中的是其辦學特色,也即擇校主要滿足差異化選擇,但目前的情況並非如此。總體來説,義務教育不均衡情況還比較嚴重,只有切實縮小辦學品質差距,給學校辦學自主權,才能有效減少家長擇校的需求。
所謂民辦學校“辦學品質高”,其實也是家長所關注的升學角度下的“高”,即這些學校有更高的升學率。而獲得這樣的升學率,民辦學校並非全靠優質師資的精心教學,還包括搶生源和應試訓練等手段。在公辦學校只能實行就近免試入學時,民辦學校可以跨地區招生,在公辦學校要執行減負規定時,民辦學校卻可以打各種擦邊球,這相當於政府部門“扶持”出了升學率高的民辦“優質”學校,自然牽動當地家長的神經。
有人建議民辦學校也實行就近免試入學,或像公辦學校一樣實行電腦搖號,不能對學生進行測試。這其實很難行得通,因為民辦學校有招生自主權,學校選擇學生也是民辦學校的權利。關鍵在於,政府部門要對民辦學校違規招生、辦學行為加以嚴格監管。近年來,各地政府教育部門都對規範民辦學校招生提出了要求,包括不得提前招生、不得看奧賽成績等,但面對一些明顯的違規行為,一些地方教育部門卻睜只眼,閉只眼,或者只抓一兩個負面典型,這也是對違規招生、辦學的縱容。
地方政府教育部門不能滿足於公辦學校就近免試入學,對民辦學校擇校熱卻視而不見,更不能被資本力量裹挾,縱容民辦學校的違規辦學及招生行為。緩解民辦學校擇校熱,規範民辦學校招生及辦學,應成為下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依法治教的重點。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