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服私訪的故事,一直是民間喜聞樂見的一種傳統故事模式。不管是古時小説戲文曲藝,還是當代影視改編創作,特別是古裝帝王戲和時裝反貪劇,為表現當權者的英明神武,關鍵時刻,插播一段高官下訪戲碼,都會有收視奇效。
從劇作角度看,這些情節對烘托主角人格魅力,大有裨益。沒人不喜歡看這種愛民如子、視民如傷的清官仁政戲碼。不過,這畢竟是藝術創作。制度建設的長效和正規性,顯然是比一時興起的運動式執法更有用,這是制度文明和法治文明的要義。所以若現實新聞中也屢屢出現某地領導微服私訪,挨宰被坑,而後推動某項工作的大力整治,恐怕民眾觀感,就不能只以觀劇看戲的超然心態來僅僅點讚了事。
可惜,這種新聞並不鮮見。去年底開始,一段時間內,雲南旅遊亂象頻出,引輿論熱議,然後是持續到今年年初的系統綜合整治。而其間“雲南副省長‘便衣出遊’被強制購物”,就曾是其中一個熱議焦點。
雖説整治活動多是積弊沉疴下的系統反思和療救,而非因某位“領導被宰”才引起重視,但因有上述“微服私訪”敘事傳統,輿論難免不産生一定聯想。而被宰的當然不止這一位,最新一例來自江西萍鄉:“市委書記坐計程車‘挨宰’:被強制拼客並付全程車費”(5月4日中新社)。
然後,順理成章,接下來是熟悉的交通整治時間。萍鄉即將開展“文明交通行動年”活動,那個“打車被強制拼車,還付全程車費”的悲催故事,正是主持會議的市委書記的個人體驗。領導挨宰導致全市整治麼?或也不是,畢竟,這個活動還有些不一樣。一般專項整治的運動執法,有個主題周、主題月,或持續一季就不錯了,人家直接是“行動年”。
這説明,這次系統的規範交通文明執法,不是個體遭遇的臨時起意,而是運籌很久的清除積弊的系統工程。與以往不同的還有,這次活動動員會,竟然主要是針對與會者的倡導勸勉,要參會領導幹部帶頭遵法守紀。相比很多整治活動,官員系統有意無意成為執法盲點盲區,主要針對平頭百姓,這個動輒持續一年,且是“以吏為師,推而廣之”的執法“起手式”也是不凡。
會上還有一句,也值得體味:“這不是政府沒事幹”。這句聽著有些心酸。言外之意,交通文明相比“大案要案命案”,似是芝麻綠豆的小事兒,不值得浪費公共資源。但公共生活尊嚴和公共政治文明,很多時候正是在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細節上。比如昨日成都交警也在這種細節上著力:“嫌行人走得慢‘急躁’司機鳴笛催促被罰”(5月4日《華西都市報》)。“主城禁止亂鳴笛,路口減速車讓人”,這種執法努力並非無用功。一個社會的汽車文明禮儀和文化的發育與當地的整體政治生態是齊頭並進的。
你不能指望一個亂拼車亂宰客亂鳴笛亂變道的混亂之城,其公共權力反倒文明謙卑。交通亂象,某種意義不也正是公職部門不作為的一個折射嗎?從這個角度看,該市從公職人員的交通禮儀著手,敦促倒逼整個城市的交通文化的改善,這是這個公共行動的一個不錯切入口。反之,只許官員變道,不讓百姓鳴笛,雙重標準,那就只會適得其反。
但是,汽車文化不是一年主題整治活動就能培育成型的。昨日還有令人欷歔的新聞:“淩晨3點一個錯誤決定讓她眼看著兒子公公被撞死”(5月4日浙江之聲)。聽起像微信批量爆款標題,但其實可以有嚴肅思考。女司機半夜高速車禍,竟不知設置警示牌,並全員下車到安全區等救援,而是坐車上苦等,結果等來第二次致命車禍。
這樣毫無理論常識的司機還有多少?交通文明,理論規範上可能要前置到駕考把關,執法文明則要細化到交管日常上。哪一項落空,最後都會導致這位萍鄉書記歷數的“14個交通亂象”的積重難返。交通文明禮儀不只是花架子,而是通往公共安全的重要保障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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