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保護環境不僅需要“土律師”
為了村裏被污染的數千畝土地,僅有小學三年級文化水準的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農民王恩林,用16年時間與齊齊哈爾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作鬥爭。他自學法律,當起了“土律師”,幫不懂法的村民代理徵地補償等數十起維權案,打贏了對方“從城裏請來的律師”。因為王恩林是幹泥瓦匠出身的,所以周邊村子都知道榆樹屯村有個“三瓦匠”打官司“賊厲害”。當地官員甚至稱他為法律上的“老師”(2月3日《中國青年報》)。
一個人能有幾個“16年”?筆者在為王恩林耗費16年光陰、從泥瓦匠變成“土律師”、幫助村民維權的精神和毅力感動的同時,很想問一句:是誰把一個泥瓦匠逼成了打官司“賊厲害”的“土律師”?
首當其衝的自然是齊化集團。報道説,齊化集團對於當地的污染,從1948年建廠時就開始了。法不溯及既往,歷史舊賬難以通過法律途徑追欠。但是,1989年新中國第一部環保法制定通過後,齊化集團對於當地的污染不僅“濤聲依舊”,而且目無法律已經到了肆無忌憚的地步:2005年,齊化集團的污染問題成為國家環保總局該年第一批掛牌督辦的環境違法案件,一度被叫停整改;2007年,齊化集團被列入環保黑名單;2008年,齊化集團停産,換個“黑龍江昊華化工有限公司”的新馬甲繼續生産……可以説,正是齊化集團絲毫不顧企業社會責任、大肆違法排污的逐利行為,硬生生把王恩林逼上了自學法律的維權路。
而齊化集團之所以敢於並能夠如此違法排污,很大原因在於當地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不作為。對於齊化集團污染土地的行為,相關職能部門並非毫不知情。早在2001年,王恩林就向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舉報齊化集團租用土地排污問題,但有關部門只是責令該集團補辦了臨時用地審批手續。更具諷刺意味的是,如今15年過去,該集團仍未辦理臨時用地審批手續;面對陳情訴求被層層轉到村委會而石沉大海的結果,王恩林開始尋找齊化集團污染土地證據,當地環保部門卻不願意提供污染檢測數據。直到王恩林“死磕”法律,齊齊哈爾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才在黑龍江省環保廳的要求下,于2014年4月對受污水體進行檢測;同樣,為向有關部門申請查詢本村的土地規劃和使用現狀圖,王恩林學習了土地管理法和物權法。此外,即便王恩林成了“土律師”,通過法律途徑取得齊化集團污染證據,在長達8年的時間裏,當地法院卻以“訴訟主體資格不夠”等理由不予立案。
顯然,當地這些相關職能部門的不作為或失責,才是王恩林從泥瓦匠變成“土律師”的根本原因。也正是這些部門的不作為和失責,成就了王恩林從泥瓦匠變身“土律師”的傳奇經歷。
法定職責必須為。筆者在為王恩林多年努力的不懈精神喝彩的同時,希望相關部門能夠依法處置有關污染行為,追究當地一些職能部門的責任,倒逼其承擔起保護環境、維護民眾合法權益的職責,而不是將泥瓦匠逼成“土律師”。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