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事新辦、喜事廉辦、白事簡辦、小事不辦。”安徽省安慶市宿松縣近來搭起了禮堂、建起了公墓,普通村民如今可在村禮堂方便辦婚禮,去世村民也可在村公墓集中安葬,一度盛行的道士、和尚誦經的喪葬陋習也不見了。
以鄉規民約約束社會風氣、倡導村民摒棄陋習,實屬必要。實踐也表明,正風俗決非“禁”“罰”一條路可走,有“規”還得有“獎”,有“理”更得有“術”。
更重要的是,要厘清政府與社會的邊界,找準站位才能找對辦法,掌握好尺度才能尋得社會共治的最大公約數。只要為民服務的意識始終線上,就不會出現某地“復婚再婚不得辦酒”的移風易俗“泥石流”。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