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高速服務區強收“人頭費”背離法治
為了方便當地百姓的長途出行,讓居住在高速公路服務區附近的居民免受奔波之苦,很多服務區都開設了購票乘車的窗口。然而,這個原本便民的好事卻在青銀高速的淄博服務區悄然變了味:客運車要想在服務區搭載乘客,必須要交“人頭費”。(1月2日齊魯網)
幾年前,一些地方曾出現黑惡團夥向客運車輛強收“人頭費”的現象,受到警方嚴厲打擊之後,近幾年“車匪路霸”減少了很多。然而,在青銀高速淄博服務區,卻出現穿制服人員向客運車強收“人頭費”的現象,這不僅加重客運車主和乘客的經濟負擔,也嚴重擾亂了交通秩序。
這種現象令人不解,因為收費發生在高速公路服務區,而不是在偏僻地方;收費人員雖然身著制服,但不出示工作證件,身份不明,收費單據也極不規範;另外,收費標準很隨意,完全看心情,這些做法幾乎就是公然“打劫”。而這種公然亂收費現象存在已久,卻不見有關方面及時治理,疑問更多。
可能在收費人員看來,客運車輛進入高速公路服務區載客,服務區提供了某些服務,就要收取“人頭費”。如果是這樣的理由,也根本站不住腳,因為這裡是高速公路服務區,而不是收費區;客運車支付了過路費,不該再承擔其他費用。再説,任何收費都要有法律依據和標準,否則就是亂收費。
值得注意的是,這種強收“人頭費”的現象在該高速公路服務區存在已久,卻不見有關方面前來治理;記者向淄博市運管處反映問題後,工作人員表示一定要進行調查,但仍沒有下文。那麼,當地管理部門為何對這種亂收費現象長期視而不見,這次承諾調查為何不見公開結果?公眾期待答案。
近年來,依法治國不斷提速,尤其是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之後,在青銀高速淄博服務區還存在如此霸道的強制收費現象,令人難以理解和接受。試問,有關方面的法治意識何在?
顯而易見,涉及公眾利益的各種收費,首先要有充分的法律依據;其次,收費人員要有法律明確授權;其三,收費程式和收費標準要有嚴格規範。以此來看強收“人頭費”,完全背離了法治社會的基本精神。
期待當地交管等部門及時介入調查,給客運車主、乘客、公眾一個完整的回復:這些收費人員從何而來,憑什麼在這裡亂收費,收取的“人頭費”究竟流向何處?另外,上級有關部門也該查一查,當地交管部門沒有及時查處這種亂收費,是否涉嫌失職瀆職,是否隱藏某種利益勾連?
這種強收“人頭費”現象,是否還存在於其他地方?這也是個值得追問的問題,因為類似亂收費不僅最終轉嫁到乘客身上,也損害了監管部門乃至地方政府的形象。交通等主管部門應該鼓勵社會舉報這種亂收費現象,並進行明察暗訪,給客運創造和諧環境,給乘客創造溫馨旅程。
[責任編輯:韓靜]